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5-04-03 17:1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以上率下,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相关工作、检查督导落实台账等形式,确保问题整改有措施、有成效、有佐证材料。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都有始有终、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党委立即召开专题(扩大)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行动上高自觉,落实上高标准,中心上下同心同向严格按照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信息报送,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整改有力、措施有效。对反馈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坚持对账销号制度,针对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好举一反三、同类同改,依照整改方案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逐项落实。每周听取各整改责任科室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盘点汇总。

四是转化成果,长效常态。中心党委以此次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落实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解决房屋交易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得不够实,重点领域存在风险隐患

1.执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把关不严,有骗取补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专题研讨。组织各科室集中学习人才政策,以学促干;召开4次人才办会议,研究业务相关问题及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各科室职责分工。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已于12月9日起对人才补贴线上线下业务查询信息进行截屏存档。三是建立自查制度。召开人才首次购房补贴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中心人才购房补贴自查制度(试行),人才购房补贴受理部门采取东西区交叉互查方式进行自查。四是归纳梳理历史数据。已对2018年以来3965条异常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形成综合报告进行上报,未发现不符合政策骗取、套取人才购房补贴等情况。

2.对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把握不准,存在套取补贴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历史数据。已对2018年以来同一房屋坐落,非夫妻共同申请94组188条情况进行核查,已形成综合报告进行上报,未发现不符合政策骗取、套取人才购房补贴等情况。二是召开4次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疑难问题解决办法。

3.有一套住房多人享受补贴异常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数据。经对2018年以来数据进行核查,同一房屋坐落夫妻共同申请有1773组3546条,非夫妻共同申请有94组188条,已形成综合报告进行上报,未发现不符合政策骗取、套取人才购房补贴等情况;二是整理典型案例汇编。收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问题,已整理形成典型案例汇编。三是形成制度汇编。已将相关文件汇编成册,下发到相关科室。四是开展政策宣传。已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中心联合郑州地铁会展中心站、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商务区社区,在4号线青年主题车站会展中心站,开展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宣传活动。

4.管理制度滞后,信用管理工作停滞。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郑州市房产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操作规定》。作为《郑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修订稿)附件报局审批办审阅。二是修订起草《郑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三是制定《依托市中介超市对房产预测绘市场资格准入审核规程》。

5.实测抽查标准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科室《房产实测绘现场抽查制度》。明确了现场实测抽查的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并严格落实,以此规范工作人员审核行为;建立《房产实测绘现场抽查记录表》,记录现场实测抽查作业内容,填补测绘成果质量监控漏洞,消除廉政风险因素。二是强化培训学习。组织科室人员对技术规范、会议纪要和文件精神等进行学习。制定《测管科测绘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对科室工作中遇到的技术上、业务上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建立《房产实测绘现场抽查台账》。准确记载抽查的时间、楼栋、存在的问题及现场整改落实情况。

6.测绘结果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测绘成果信访问题的操作规则》。规定了信访问题的受理、调查、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规范了信访工作的操作流程。二是严格执行《测绘成果信访问题的操作规则》。对群众提出测绘结果异议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对重新现场核实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核实结果与原测绘成果不一致的启动纠误程序。群众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也可按规定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三是建立《测绘管理科测绘信访工作台账》。详细记载了信访问题的反映事项和调查处理情况,通过台账可对信访问题处理进度和结果进行全程跟踪、追溯。

7.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工作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和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操作规程》;二是规范业务操作。从10月29日开始,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注销业务时,需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查看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送达文书并存档,确保操作留痕。三是建立自查制度。科室制定业务自查制度(试行),每季度按30%比例自查已办业务,涵盖合同备案与审核注销业务,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完善核查制度。已建立裁判文书查询核查制度(试行),对纸质版文书专人邮寄查询,电子送达文书由窗口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查看存档,保证裁判文书真实有效。五是回溯档案核对。重新查阅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办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档案,建立详细业务注销台账,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法律裁判文书逐一查询。

(二)反馈问题: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早抓小、较真碰硬不够

1.工作部署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指示,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认识。二是专题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三是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

2.中心《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未紧密结合本单位发生的系列案件,没有突出整治重点和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意见。根据《推进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立足各科室职能,结合单位发生的系列案件,制定《推进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配合科室,统筹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各党支部和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对《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学习研讨。三是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坚持中心党委负总责、中心纪委统筹督、业务科室全力推,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坚持个性问题精准整改、共性问题统筹整改、流程问题系统整改。同时,建设“郑好房”服务平台,聚焦功能完善、流程梳理,全面打通房屋交易堵点,为居民群众提供手拉手一网通办服务、为开发企业提供关联事项集成办服务、为经纪机构提供帮办代办赋能服务。

3.工作推进慢,参与度低。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群腐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了党委负总责、纪委统筹监督、业务科室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党委将集中整治与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协同推进,建立工作机制,每两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确保问题与难题同步挖掘整治;中心纪委每周梳理问题台账,每两周汇总进展,对问题梳理与整改进展双监督;业务科室以支部、科室为单位传达精神,压实责任,形成联动协同格局。二是及时传达群腐工作精神。各党支部、各科室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召开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全员覆盖。

4.支部开展活动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二是组织《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学习研讨。三是将各党支部学习情况纳入第四季度支部评星定级考核内容。经考核组审核,各支部均按整改要求落实了学习研讨任务。

5.群腐整治活动未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开展执纪问责。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季度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排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或勾结不法中介获取私利的违纪违法人员,下发处分决定,按要求进行问责。二是深入开展业务抽检回访。针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从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调查频率和结果分析与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对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收集群众企业意见建议,对当场能答复的当即向群众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协调相关科室予以解决。

6.2024年中心聘用第三方机构对窗口服务进行考核,问题主要集中在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环境卫生等方面,均与群腐问题无关。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调整制定《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窗口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细则》。增加考核“工作纪律”的分值比重。二是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警示和惩处力度。针对第三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非工作需要使用手机行为,印发《通报》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定期通报中心进驻各大厅窗口人员考核情况。制定《办事大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大厅管理的制度操作规范。

7.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二是修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抓实落实责任。利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廉政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到所在党支部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结合2023年发生的窗口工作人员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抓好法纪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8.对苗头性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群众企业。坚持每季度定期深入办事大厅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礼节礼仪、廉洁情况,以及意见建议等方面,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口头问询等方式进行走访。以“房管蓝”便民服务为契机,坚持定期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二是进行调查核实。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通过调取档案资料、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相关条款,下发处分决定,给予行为人相应处分。三是开展业务抽检。成立业务抽检领导小组,建立业务抽检制度,每月对办理的业务按业务类型进行随机抽查不少于60件,同时对抽检的业务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情况等方面,进行电话回访。四是加强作风纪律。成立作风纪律检查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计开展8次作风纪律检查,发现问题12个。五是加强教育管理。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此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9.对上级反馈的问题查处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介的管理。通过在办事大厅发表声明、设立提示牌、循环播放音频等措施,提醒群众不要轻信不法中介和“黄牛”,避免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摸排其与工作人员之间是否存在灰色利益链,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工作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同时联合驻地公安机关对活动在办事大厅周边“黄牛”“黑中介”进行驱离,并召开座谈会,邀请商务区派出所,就如何治理和打击办事大厅周边“黄牛”“黑中介”事宜进行研讨。二是定期对中介机构进行巡查走访。针对中介机构备案证未办理、经纪人资格证未公示等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检查结果移交局市场监督管理处。三是加快“郑好房”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群众房屋交易全流程,打通房屋交易选房、签约、合同备案等各环节线上流程,直接减少或者避免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从机制层面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廉政风险。

10.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至少开展2次廉政谈话,并明确每次谈话主题和要求,提高谈心谈话质量,切实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工作效能。二是开展以案促改。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积极主动深入分管科室参加活动,带领分管科室人员深入查摆问题根源,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决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做好廉政提醒。班子成员紧盯各自分管的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关键节点,采取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

11.日常监督表面化。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科室廉政风险。班子成员带领各分管科室,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因素再次进行深入排查,完善了日常工作流程规范,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将8个业务科室划分为重点等级,其他科室划分为一般等级。在各办事大厅受理窗口、8个重点业务科室执行《廉政服务告知单》制度,落实双向签名,接受群众企业直接监督,并根据《廉政服务告知单》,每季度电话回访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次。二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已在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窗口柜台等平台场所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在7个办事大厅分别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企业群众开展走访活动50余次,及时掌握企业和群众反馈的问题。

12.涉及群众利益的业务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针对业务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对本科室业务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和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法律风险和相关案例进行剖析和解读。二是深入排查梳理。要求各科室依据科室职能和业务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带领,在前期风险因素排查基础上,对本科室业务风险因素再次排查梳理。中心纪委根据各科室梳理报送情况,对各科室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逐一进行认真分析研判,针对不够科学、不够严谨的防控措施,深入相关科室进行调研,与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座谈,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进行核对。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中心纪委对各科室报送的廉政风险因素进行仔细核对,严格把关,不但做到年度内前后核对,还要做到跨年度核对,确保制定的措施与风险因素一一对应,坚决避免敷衍了事、措施雷同现象发生。四是开展差异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测绘管理科、资金监管科、商品房合同备案科等重点科室,对照前期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从业务如何受理、审核如何把关、廉政风险如何防范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监督。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政策调整,及时排查各科室风险因素和制定防控措施,每年定期对各科室业务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措施雷同、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科室,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13.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不够。以案促改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方案,通报案件情况。印发《关于开展王秀丽案、杜秀善案、刘来福案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中心范围内传达学习。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剖析案件要点。组织法规科、受理科、存量房交易科会同案件代理律师就三起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详细分析讨论,提取以案促改警示要点。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加强防范意识。12月7日上午,邀请法律顾问武英林律师就三起案件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着重就房屋登记过程中相关法律风险警示与防范进行了讲解,提醒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房屋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四是针对重点科室,强化以案促改成果。分四次深入受理科、存量交易科、市政务大厅、CBD大厅等重点业务科室或服务大厅进一步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现场解答干部职工提出的相关问题。

14.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不够。以案促改未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查找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科室报送的以案促改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对9名疑似抄袭网络文章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检查。对7名中层干部(区域负责人)未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查找问题情况,对当事人通报批评。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认识水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教育,对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在各类警示教育中,明确各科室,在报送材料时,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切身感受进行剖析撰写。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各科长、党支部书记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剖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深刻。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抄袭材料、不认真查找问题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质效。严格审核把关各科室报送的材料,一旦发现抄袭内容,立即记录在案,并要求相关人员重新撰写。同时对行为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挂钩,对态度不端正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三)反馈问题: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不够严实,表率作用不够强

1.2022年《关于在全中心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督促检查、推进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活动情况“回头看”。督促各科室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全面梳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汇总形成了中心能力作风建设年评估报告。二是全面评估再整改。召开党委会听取中心能力作风建设年评估报告,分析推进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召集各科室交流研讨,由各责任科室进行任务认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2.未听取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专题会议议事制度》,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正式印发执行。二是听取各领导小组年度工作汇报。召开党委会,依次听取了19个领导小组的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党委成员逐个对各领导小组工作情况讨论点评。会议认为,各领导小组在2024年成效明显,切实起到了以重点工作推进中心整体工作的目的。

3.下沉科室和基层调研少,存在“调而不研、研而不用”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于10月22日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内容。二是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中心各班子成员制定2025年度调研工作方案,调研课题涵盖房产电子超市的建设、司法查询服务、人员轮岗交流的利弊分析、存量房买卖合同自助网签、“四位一体”专业档案馆建设等各个方面。三是广泛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各班子成员每年均已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广泛收集基层意见与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科室业务人员深入分析,精心撰写调研报告。目前,已形成涵盖解决“一房两证”问题、开展房屋抵押合同备案工作、围绕政务服务职能任务加强党建工作、配备存量房自助网签终端的可行性、文化数字化背景下民国房产档案开发利用研究、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快“郑好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的高质量调研报告15份(含2023年调研报告8份)。四是听取调研汇报,促进调研成果转化。针对各调研组调研报告中分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对策措施,中心党委秉承“研以致用”理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调研组《调研报告》,集体研究讨论,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部署、固化为制度机制。

4.工作计划部署多,督导推进较少,没有形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考核事项,优化考核指标,为下一步考核工作的开展奠定制度基础。按时推进每季度末的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撰写《综合目标考核分析报告》,对每季度考核结果及加扣分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制定《中心2024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台账》。对本年度中心年度目标进行了初步分解,并召集相关科室举办了综合目标管理会议,征求意见并对年度综合目标台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严格落实督导考核。考核办严格按照考核要求,按时推进每季度末的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四是拟定《郑州市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操作规定》。按照《郑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拟定《郑州市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操作规定》,并报局行政审批办。

5.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存量房交易“网上办”“掌上办”比例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郑好房”服务平台引导群众开展存量房交易网签“网上办”“掌上办”。二是将存量房网签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端口延伸至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整改效果明显。通过视频和图片文字等方式,在郑好房平台展示“掌上办”操作教程,扩大宣传推广范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使用率。10-12月份,市内五区存量房网签备案12916件,线下大厅办理8751件,“网上办”4165件,比例为32.25%。

6.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业务尚未开展。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10日,预购商品房和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业务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底,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备案6914套/间,面积80.9万平方米,变更/更正35374套/间,面积336.9万平方米,注销6055套/间,面积54.9万平方米。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备案9113套,备案金额约107.04亿元,备案注销59套房屋,注销金额6469.5万元。

7.业务抽检未发现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业务抽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配合推荐业务熟练人员参与业务抽检。二是完善抽检工作开展程序。每次抽检工作开展前制作《业务抽检方案》,全年业务抽检范围做到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抽检回访。在抽检过程中,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回访内容除了廉政风险内容外,增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情况,及必要时现场向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

8.存在“正式人员看,临时人员干”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轮岗交流制度》。2024年6月至12月,正式人员向窗口一线倾斜调整4人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今年轮岗4批23人次。二是合理调整聘用人员绩效工资。进行业务科室窗口数量的摸排核查工作,根据调研情况结合窗口人员数量和年度预算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倾斜调整方案。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制定印发《关于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以案促改整改问题清单》,针对研究剖析的18项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自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中介监管、信息化建设5个方面12类问题,制定37条整改措施;深入开展7次身边典型案例学习活动,对20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全面、深入剖析与学习,并召开1次案例分析会,对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抽丝剥茧式研讨。

(四)反馈问题: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1-1.原郑州市房产档案馆2020年度超标准支出聘用人员经费。

整改情况:已收到退款并缴至郑州市财政局账户。

1-2.对聘用人员廉政教育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重点内容;召开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系统内违纪违规处分决定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深入开展案例警示。对发生在身边的具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进行全面、深入剖析学习研讨;5个党支部通过现场及视频共享的方式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本钱》,以案为鉴,300多名党员和非党员结合典型案例修改完善个人剖析整改材料;一把手同班子成员、各科科长、大厅负责人面对面谈,分管领导同所在党支部支委委员、分管科室或大厅负责人面对面谈,科长、大厅负责人同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面对面谈,党员同“帮带促”非党员面对面谈,累计谈话454人次,实行谈心谈话全覆盖。

1-3.部分自助查询机器使用不灵敏,工作人员指导帮助不够,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

整改情况:一是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通过专人对接厂家修复故障机器,并严格执行定期维护计划,目前所有自助查询机器均已稳定运行,系统响应速度显著提高。二是优化辅导人员配置。在各政务大厅根据实际业务量合理调配辅导人员后,群众在自助查询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科室负责人不定期对各政务大厅自助服务区域进行巡查,确保辅导人员按时到岗、设备正常运行。

1-4.干部任用手续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手续。局人事处组织对未进行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干部进行考核;局人事处反馈19名试用考核人员合格率均达到97%以上。二是组织专题学习。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会学习研讨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准确领会了干部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人事科召开科务会系统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的政策规定,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讨论发言。

1-5.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比例过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在局市场监督管理处领导下,积极配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运用检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日常走访房地产经纪机构,引导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二是加强宣传与引导。与新闻媒体合作,在服务大厅设立资金监管宣传展板,解读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政策,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使其主动选择监管服务。三是拓展资金监管办理渠道。将存量房网签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端口延伸至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方便房屋交易主体就近办理、当场办结。2024年10至12月存量房网签20491件,申请监管数为12707件,申请非监管数为7784件,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比例为62.01%。

三、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1.未在房管局财务资料中查询到房产档案馆项目列入在建工程的资料。

整改情况:房产档案馆项目正在推进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在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启动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并协助局机关做好项目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

(二)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中心工作更好发展。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和成因,总结经验教训,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根底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7881257

邮政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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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党委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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