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信用 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办法》于2013年1月1日出台实施以来,我市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系统已经记录良好信息281条,不良信息704条,一票否决信息2条;企业信用升级142家,降级4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已经成为我市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开发企业绝大部分良好和不良信用信息来均由开发企业主管部门主动搜集。2015年5月27日,我市出台了《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激励政策的依据。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渐对自身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重视起来,纷纷前来咨询企业信用状况,报送往年的信用信息。 为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信用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可作为信用信息的材料:
(一)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授权的房地产行业社会组织表彰或授予相关称号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向社会公益组织捐赠的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信用信息有效时限: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可报送自2013年1月1日之后的相关信用信息材料;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只可报送本年度及上年度的相关信用信息材料。
三、信用信息报送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8号联合大厦1719房间
联系人:周静 0371-67889682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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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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