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2013年4月25日,郑州伯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花园路店经理持买卖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均为复印件),到郑州常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办理网签,常兴公司在买卖双方没有到场、没有核实买卖双方资料原件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网签服务。两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交易双方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鉴于以上原因,对郑州常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郑州伯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处理如下:1.暂停两公司的网签资格。2.对两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公共服务机构以此为鉴,严格按照存量房网上签约的规定做好网签服务,共同遵守、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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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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