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郑政[2011]96号)已于2011年10月12日实施,2011年10月12日后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都应该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交付使用。 为了帮助企业做好房地产项目的交付使用工作,我局需要对2011年10月12日后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在交付使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请适用《办法》的各企业认真填写《郑州市2011年10月12日后取得预售许可项目调查表》(见附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3年1月11日前上报至市房管局开发处713房间。 联系人:赵琨 联系电话:67889713 附表:
《郑州市2011年10月12日后取得预售许可项目调查表》.doc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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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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