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会
来源: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  发表时间:2012-08-29 00:00  
     

      8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在新密召开全市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会,并在新密牛店镇张湾东宏新型农村社区、米村镇于湾新型农村社区现场为394户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发放了房产证。这是我市第一批为入住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发放的房产证。      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形式,是新型城镇化六个切入点之一。今年我市将启动新型农村社区67个,到2014年全市要计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109个。每个新型农村社区5000人左右,大约2000户,未来3年将有2万左右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办证需求。2012-2014年度我市共计划建设合村并城社区共299个,新市镇2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94个(六区及开发区共116个,县、市共78个),旧城改造项目共50个(六区及开发区共42个,县、市共8个),其中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屋也要按照同样的程序进行登记。      农民房产证的办理起着稳定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去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我市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其中包括《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郑政〔2011〕63号)、《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11〕1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郑政〔2011〕67号)等3个重要文件。在此基础上,市住房保障局出台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贯彻落实<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郑房〔2012〕81号),为新型农村社区房屋办证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切实将“挑大梁、走前头”作为己任,将房屋登记工作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推进。一是组织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普查工作,掌握了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底数;二是成立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村镇房屋登记科,专门负责该项工作;三是简化了工作程序,由各区房管部门开展受理工作,直接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四是成立了五个包区服务小分队,积极解决办证当中的疑难问题。      下一步,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发证的工作重点将放在“两环、十七放射”项目安置房、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建设的房屋。同时,积极做好农村新型社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登记与流转等重要工作,全面提升农民居住水平,努力实现“四个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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