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在我局政务微博上咨询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源:局政研室  发表时间:2011-12-22 00:00  
  一、关于申请人名下拥有车辆是否影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准入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局会同市公安部门对已购买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对申请人名下拥有车辆的家庭,若家庭收入超过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将劝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下发《告之书》。若对此有疑问的,可向区房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书,并提出复议。  二、关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问题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三、关于第二次轮候的房源问题  为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管理,结合过去经济适用住房“摇号”和“轮候”供应经验,今后凡“轮候”供应的房源均需达到或即将达到预售条件。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大部分正处于施工阶段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暂不具备轮候供应条件。因此本次轮候房源较少,望网友理解支持。  四、关于第十一批申请人员名单何时公布的问题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准入管理是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公平、公正供应的前提。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各相关部门正在按程序抓紧审核,第十一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预计于2012年初公布。  五、关于经适房房价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各个项目价格不一,均价大约为2700——2800元左右。  六、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问题  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倍以内的郑州市户口的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材料。  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40元/人/月。  六、关于放弃本次“轮候”问题  持有《购房资格证》的家庭,仅有两次轮候机会。若在本次轮候供应管理范围内放弃申请登记的,可参加下次轮候。如再次放弃,则视为弃权,需要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七、关于投诉倒卖经济适用住房问题  近年来社会部分不法人员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诈骗活动,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了严厉打击。在此,提醒申请购买者要按照申请购买程序,通过正当渠道购买。凡不经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批购买的,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八、关于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轮候”问题  待第二期轮候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积极筹集第三期轮候房源。一旦有房源符合报名轮候条件后,我们将会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请您继续保持关注。  九、关于清华紫光苑项目交付问题  目前,清华紫光苑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预售等相关手续,暂不具备“轮候”选房条件。  十、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问题  购房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首付比例30%。  十一、关于申请登记人员“轮候”选房顺序问题  “轮候”选房顺序以申请登记人员的《购房资格证》的顺序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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