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第1次局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  发表时间:2011-03-23 00:00  
      3月2日,王万鹏局长召开第1次局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家、省、市三级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排查工作。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排查工作,切实履行政府重要责任,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指出,建立五项制度,是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关键。一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月督查制度,通过市、局两级住房保障专项督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月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县(市、区)政府住房保障责任。二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评优评差制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评优评差并及时通报阶段性评选结果。三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例会制度,专题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局领导分包制度,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实施督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审联批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加快手续办理,切实缩短办事时限,以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会议指出,为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近期要重点开展五项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郑州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期倒排机制,制定详尽的目标推进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二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对计划列入2011年建设任务的项目要尽快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并准确把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完善手续。三是各县(市)要依托各地产业园区建设的实际,尽快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并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将承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大中型企业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为责任单位,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工作程序、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五是努力争取利用公积金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积极协调市政府、县(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资金归集力度,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排查,理顺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渠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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