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近1800套廉租住房即将实施公开配租
来源:市廉租办  发表时间:2010-12-07 00:00  
      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当前群众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花大力气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已累计有2666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4949户,租金核减1213户,实物配租499户,退出6168户;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9157.79万元,今年发放2661.05万元。全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6年底,我市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廉租住房在建项目29个,在建面积44.47万平方米。其中:县(市)项目6个,面积为15.35万平方米;市区项目23个,面积为29.12万平方米。      此次,我市实施公开配租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1792套,其中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房源1056套,在建房源736套。房源分配按照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具体分配工作由房源所在行政辖区廉租办负责组织实施。报名登记工作从房源公布之日正式开始,至本月12月15日截止。      为确保此次房源分配的公开、公正,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积极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对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住房的申请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入住资格;二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违反准入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建立了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或网上投诉信箱,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与此同时,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目前已着手对此前已入住的廉租住房小区开展全面普查,对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空置、违规转租、转借、调换及改变用途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的骗取廉租住房保障及违规使用廉租住房的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郑政[2008]2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清退和重新配置,并在媒体公布处理结果。以确保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实现公正分配、公平共享,确保廉租住房真正落实到最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      对于廉租住房在建项目,为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早日入住,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促使廉租住房这一民心工程办的真正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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