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市房管局领导赴巩义市督导住房保障工作
来源: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0-11-05 00:00  
    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郑州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苗东风在市房管局纪委书记钟喜正以及市廉租办主任李保宪等陪同下与10月27日上午赴巩义市督导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的通知》(郑政文〔2010〕155号)要求,各县(市、区)应将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5倍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并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巩义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2379户,截至10月22日,已完成保障户数为614户,完成率为25.81%,目标任务缺口达1765户。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市监察局执法室苗主任、市房管局纪委钟书记一行现场组织召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推进协调会,并听取了巩义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巩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彦峰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
    会上,钟喜正书记指出:在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工作上,巩义市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年底前这一段时间内,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析找准原因,研究方法对策,切实解决问题;二是要思想再解放一点,思路再拓宽一点,步子再迈得大一点,要真正把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稳定任务来完成。三是要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要加强与民政、财政的沟通配合,努力确保扩面工作顺利完成。
    最后,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苗东风主任强调,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列入了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政府的住房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廉租保障家庭应保尽保,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保障目标任务。
    巩义市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到会听取会议内容,就当前巩义市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汇报,也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商讨了解决方法,并交流了相关经验。
    巩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彦峰当场表态,巩义市将迅速召开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并加大督查力度,使工作尽快见成效。确保在2010年11月底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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