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办法》《购房资格》准入工作开展顺利
来源: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0-08-24 00:00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89号)(以下简称新《办法》)4月15日出台,购房资格证申请工作同步启动。截至目前,各区共发放《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48887户;收表17634户;经各区房管局、民政局复审后已录入13523户,公示3000户,其中经审核或群众举报调查落实后有41户不符合资格,合格2959户,8月5日开始发放《购房资格证》。第二批6000户购房资格已经审核完毕,其中196户不符合资格,符合资格5804户,6日开始公示;其他已录入的4523户将加快集中审核,近期也将分批公示。下步将进入常态审核状态,审核一批,公示一批,确保审核公示工作的公平公正限时办结。      为做好经适房审核工作,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采取的工作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这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民心工程落到实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采取了八项措施:      (一)拟定了《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办法出台后,中心迅速拟定了《宣传贯彻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市动员会、专题培训会、进社区宣传、网络宣传、公开宣传等有效途径,对新《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市民了解新《办法》相关政策,使低收入家庭能够懂政策、知程序、会办理,做到便民、利民,为《办法》的全面实施创造了条件。      (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3月18日,中心邀请各大新闻媒体就新办法修改后的建设标准、申请条件、申购程序、销售方式、产权性质、上市交易、违规处罚、执行时间等内容发布了新闻通告,为新《办法》的实施奠定了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召开了全市贯彻新《办法》动员大会。3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市发改、房管、国土资源、规划、民政、财政、物价和各区政府、房管、民政、各街道办事处以及130家开发企业参加的全市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为确保新《办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四)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进社区宣传周”活动。3月27日至4月3日,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宣传进社区宣传周活动。市、区“两级”房管部门认真组织,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横幅、宣传页、现场答疑等形式,深入开展了新《办法》的宣传工作;同时,结合进社区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印发宣传资料3万份,宣传《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在《办法》实施前后,还设立专人值守电话,回答群众的政策咨询。      (五)开展了新《办法》和《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系统》的政策业务三级培训。4月上旬,中心组织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购房资格、申请受理、初审、核准的市、区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新政策知识培训和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工作,为实施新《办法》做好了准备。      (六)全面启动购房资格准入工作。4月15日起,购房资格准入工作全面启动。由于这项工作暂停了2年多的时间,申请家庭形成井喷态势,各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名人员排起了长队,仅4月份全市就受理申请11000户。各区房管局、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是首次开展这项工作,在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情况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进行初审、复审认定,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七)与民政局共同落实好联合督查制度。在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中心定期与民政局联合对各区接受低收入家庭申请情况进行督查,杜绝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和收入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八)加快出台配套办法。统筹做好与《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配套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轮候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工作,促进新《办法》的全面落实。      二、下步打算      (一)以短信平台方式通知已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到各区领取《购房资格证》。      (二)进行第二批购房资格公示。      (三)8月中下旬进行第三批、第四批购房资格公示;同时,对今后的申请工作,要限时定期进行公示,实行常态化管理。      (四)对公示的申请家庭,加强社会监督和对群众举报信件的落实查处力度。对署名举报的认真落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没有署名的举报,只要证据充分,要认真查处,确实有问题的,要取消购房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8月中下旬进行第七期公开摇号销售活动,全部解决2007年底前已办理《购房资格证》家庭的住房问题,预计推出房源不低于4000套。      (六)年底前按照新《办法》举行两次公开轮候销售活动,预计推出房源不低于6000套。      (七)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到2012年底,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只要符合条件,全部予以解决。自2013年起,逐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按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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