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目标任务 理清工作思路 全面落实和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来源: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0-08-02 00:00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局党委年初确定的“十件实事”,着力从落实住房补贴任务、多方筹集房源、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提标扩面、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有力地推进了廉租住房民生工程任务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提标扩面”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报请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的通知》(郑政文〔2010〕155号),将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5倍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范围,并及时对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同时,我们于2010年5月11日联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郑州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通知》,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5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承租能力。      二是建立三级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主管局长、廉租办主任例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廉租办主任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业务工作例会;适时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做到信息及时沟通,工作及时交流,任务及时安排,起到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上下一致的作用。
    三是建立三级工作督查制度。为切实加快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力度,在项目建设监管方面,县(市)、区廉租办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半月一督查;市廉租办组织对廉租住房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督查。通过三级督查,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      四是建立对重点县(市)、区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制度。市廉租办内部按照职责分工对县(市)、区进行包点督查,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任务较为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调研指导,深入实地了解重点县(市)、区租金补贴核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做到及时谋划,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推进了住房保障任务的落实。      通过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有力推进了廉租住房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截至2010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有1811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6423户,租金核减1211户,实物配租478户,退出6075户。目前全市实际在保家庭12037户,其中市区为10153户,县(市)和上街区为1884户,在县(市)、区在保家庭中,包括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894户,租金核减700户,实物配租443户。全市已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7419.8万元,今年发放923.06万元。      全市廉租住房在建项目18个,在建面积31.71万平方米。其中县(市)项目4个,面积为13.33万平方米;市区项目14个,面积为18.38万平方米。今年以来,我市已有9个廉租住房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为9.08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新开工目标任务的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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