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创新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来源:局纪委  发表时间:2010-07-14 00:00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行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各项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质量,维护了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将有效地防止和纠正行政审批(许可)过程中的过错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廉洁从政,进一步规范业务受理行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机关下发了《关于在业务受理中使用廉政告知等三种告知单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在我局所有业务受理过程中,全面使用《行政审批廉政告知单》、《补充要件告知单》和《不予受理告知单》3种告知单,目前,我局办事大厅所有窗口前都设立了一次性告知牌和廉政告知牌,这是我局廉政建设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具体行动,对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树立良好房管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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