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系统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局政研室  发表时间:2010-07-09 00:00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健全我市房管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强化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房地产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近日,我局印发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建立县(市)、区房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及助理。     《通知》指出,做好房管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对于全面、准确宣传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事业,营造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改进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强化新闻宣传意识,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做到新闻发布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各县(市)、区房管部门要挑选业务熟练、把握全面、政治素质较高的领导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要落实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通知》明确了新闻发布的目标和内容。新闻发布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规范有序运转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从而加强和改善房管部门与媒体和公众的信息沟通,提高房管工作、房管部门的社会认可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政策规定,本辖区内发生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事实情况和处置措施,对本辖区内发生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方面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意见,对新闻媒体相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以及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通知》强调,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逐步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市局将根据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进行培训。要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作为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核心,严密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精心选择新闻发布主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并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市局将根据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宣传资料进行考核评比和情况通报。     目前,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及局属单位均已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并建立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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