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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鹏局长到郑州交运集团调研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工作
来源:局规划发展处、政研室 发表时间:2010-07-02 00:00
6月29日上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万鹏、副局长李葆华,及局规划发展处、政研室等有关负责同志,到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重点就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交运集团党委书记张遂生、董事长赵军伟等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王局长一行首先在交运集团召开了座谈会,张遂生书记介绍了交运集团在住房方面存在的三类问题:一是房改房产权证办理问题,多属历史遗留问题,在市房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二是无房职工的住房问题,包括两类群体,一类是约1000名未参加房改的职工,大部分与老人挤住在一起,亟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另一类是约3000名聘用司乘人员,多属进城务工人员,是集团的骨干力量,住房困难问题较为突出,拟通过建设司乘公寓的方式解决。三是危旧住房问题,因建设年代早,大多存在面积小、质量差、设施陈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赵军伟董事长对王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恳请王局长就如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尤其是对客运南站司乘公寓建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针对情况介绍,李局长着重对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作了解释和说明;王局长重点就交运集团所提问题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突破现有政策框架的前提下,尽可能予以解决。二是对现有危旧房问题,要结合市政府下发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尽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同时市房管部门也尽可能地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对近千名未参加房改的住房困难职工,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解决:首先争取利用企业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企业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也可按照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提出资格申请,并实施轮侯购买。四是对司乘人员,因多属来郑务工人员,可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予以解决住房困难。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家也专门召开会议,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目前,《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三类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就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王局长指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既解决了职工住房问题,又确保了职工队伍稳定,同时企业也增加了固定资产,可以说一举多得。交运集团建设司乘公寓的想法正逢其时,因此一定要抓住机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搞好需求调查,掌握不同套型的住房需求,并适当考虑高层管理人员的住房需求;同时要重点做好方案设计,着眼长远,充分考虑企业文化、公共活动、物业管理等综合因素,确保方案更科学、更合理、更优化,争取把该项目建设成郑州公共租赁住房的样板工程。
会后,王局长一行冒着酷暑察看了位于南三环的客运南站建设工地,王局长对司乘公寓项目选址、地理位置及设计理念给予了充分肯定。赵军伟董事长表示,一定把好方案设计关,主动与市房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一定把好工程质量关,力争把司乘公寓建设成为一个样板工程、亮点工程、品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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