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和国办发〔2010〕4号文件
来源:局规划发展处  发表时间:2010-06-10 00:00  
      2010年5月28日下午,市长赵建才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和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等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听取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万鹏《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和国办发〔201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该文件。      市长赵建才强调:一个时期以来,房价上涨过快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针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赵建才指出:近年来,市政府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大投入,严格执法,特别是切实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郑州市房地市场始终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势,未出现大的起落。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调控政策,努力保持我市房地产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既要认真把握国家的调控方针政策,又要密切结合郑州的实际,从增加住房供应,满足有效需求;避免泡沫发生,控制投机需求;规范市场秩序,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等方面,制定适合郑州实际的政策措施,努力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调控政策。保,即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小套型住房供应予以政策支持;压,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规范市场行为。      二是要注重引导,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时,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既要注重引导房屋结构和各类房屋区域的均衡发展;又要鼓励支持各县(市)、上街区的房地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中牟、新郑、荥阳的区域优势,进一步拉动产业投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建设和交易秩序,依法查处小产权房建设和其他违规建设行为。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房交易秩序,加大对经纪人和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是要制定合理的住房供应计划。要借助居民有效需求的调查情况,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应计划,切实做到各类住房供需平衡。在制定年度计划时,要涵盖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各类住房建设计划,确保各类住房的有效供应。      五是要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要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在做好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铁路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大供应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城市。(局规划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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