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0-04-19 00:00  
      4月13日上午,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市局副局长李全云、物业处处长程建颖,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书团、书记任振祥、副主任范新生以及县(市)、上街区、经开区、高新区房管局分管维修资金工作的主管领导及业务部门主管3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房管局维修资金主管领导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的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宣传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86号《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建议。随后,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任振祥书记就新办法的立法过程、新办法要点进行了解读,并对下步在维修资金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强调;中心主任张书团重点对2010年中心主要工作及设想进行了汇报。      听取了各单位的发言后,李全云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县(市)、区在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所做的成绩,并指出,目前我市各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水平还不是很平衡,在机构建立、编制配备上存在地区差异,一些单位在工作开展上也有较大的难度,同时也存在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二手房过户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关于下一步就如何加强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李副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思想、统一法规、统一标准;二是在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办法,深入理解和掌握办法要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三是在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中要把监督管理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把资金管好,用好;四是要加强联络和沟通,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交流,逐步解决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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