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鹏局长作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报告
来源:房管局局长王万鹏  发表时间:2010-02-26 00:00  

   开拓创新   强化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王万鹏局长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王万鹏)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09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递交2010年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随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厅长、张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就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务实创新,团结奋进,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改善房地产宏观调控,努力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15.9亿元,新开工155.5万平方米,竣工103.7万平方米,开、竣工面积分别是年度目标的103.6%、103.7%,向社会公开供应房源11288套。全市廉租住房在建项目14个,在建面积21.27万平方米,竣工2.04万平方米;新增保障家庭3006户,累计保障17293户;购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累计支出2.14亿元。      ——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124家,定级企业19家,升级企业23家,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1185家。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3.8亿元,同比增长18.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25.7%,占全省房地产投资的33.1%。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443.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竣工642.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8%。      ——商品房销售首次突破千万。全市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1041.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63%;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面积1459.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67%;商品房备案金额655.87亿元,同比增长87.74%。二手房完成交易325.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6.57%。      ——权属登记数量持续放大。市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105897本,同比增长9.19%。完成各类房地产抵押登记面积1394.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7%;抵押登记金额421.43亿元,同比增长80.9%;核发他项权证9.83万本,同比增长104%;商品房销售中,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比例达67%。      ——物业管理快速发展。全市新增物业企业105家,新增物业管理面积380万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达到773家,从业人员3.8万余人,物业管理面积突破6000万平方米。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5.33亿元,新成立业主委员会50个,累计备案251个。      ——房改工作继续深化。全年出售公有住房5305套,44.05万平方米;审批危旧房改造15.83万平方米;落实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4543万元,补贴2042人;累计补贴8060人,补贴金额1.41亿元。      ——其他业务指标增长迅速。市区非住宅租赁管理面积498.8万平方米,私房租赁管理达到46615户。正信担保公司完成担保面积218万平方米,担保户数10677户,担保金额24亿元。      (二)主要做法      1.坚持打造民生地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09年,我们继续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了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和住房保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建立了以电子楼盘表为基础的房源控制机制,组织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大检查,对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确保了年度开、竣工目标的顺利完成。完善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方式,试行了货币补贴政策,目前已有457人领取了货币补贴并购买了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金额达2189万元。报请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尝试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由政府给予“低保”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补贴20%物业服务费的政策,减轻了保障家庭的负担。全年共争取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补助资金7382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5亿元,县(市)配套资金1.3亿元,确保了项目顺利建设。全年共筹集房源615套,2009年11月17日,举行了郑州市首批新建廉租住房入住仪式,向200户保障家庭发放了住房钥匙,其余415套将于近期配租完毕。组织了“廉租住房(小户型住宅)设计竞赛”,对来自省内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报送的146份参赛作品进行了评审,评出25份获奖作品,并将应用于今后的廉租住房设计和建设中,以提升廉租住房的居住适宜性、功能多变性和结构合理性。竞赛活动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评价。      2.坚持改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们不断完善和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09〕24号),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项目开发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入手,对我市房地产业进行调控,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年,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项就缓交资金1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商品房、二手房交易量快速增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3.坚持强化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形势,采取多种监管措施,保证了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出台了《郑州市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办法》和《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全面推行预售“三公示”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保证购房款安全和开发项目顺利进行;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购房合同排查,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严重违规的2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发布虚假以及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的开发企业分别进行了曝光、限期整改和查处;开展了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经纪机构经营活动专项检查,整顿了行业秩序;组织举办了“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促进了市场销售,展示了行业形象。      4.坚持三级联动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完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和《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起草了《郑州市住宅物业接管验收办法》和《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和退出项目管理规定》。以《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大型宣传活动,举办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电视知识竞赛,实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活动,普及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知识。建立区、办、居委会三级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开展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年”活动,开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网上查询系统,并以划片分组的形式,建立企业协作管理网络,强化物业企业监管体系建设。开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方便业主的选择和监督,促进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组织对危旧直管公房进行清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提高了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5.坚持务实为民,全面完成“十件实事”工作目标。将住房保障、物业服务和市场监管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一次作为市房管局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一年来,各承办单位实行分工负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实事落实。通过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十件实事”,兑现了承诺,社会反响良好。2009年,我们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先后召开新闻通气会14次,向社会发布有关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政策法规等内容,并与主要媒体共同开办专栏,开展宣传,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本着“抓住关键环节、狠促全面落实、务求实际效果”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选定35家开发企业作为首批服务对象。对企业所反映的56个问题明确责任、限期解决。现已解决问题54个,占问题总量的96%。同时,对审批时限压缩一半或按日历日期计算,时间压缩了40%以上。在为首批35家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主动将新的服务模式、服务时限、服务内容扩大到全市321家企业、424个项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有效促进了项目开工建设。      6.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房地产法规体系。2009年,行业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已于今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先后出台;《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确定为2010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郑州市新建住宅物业接管验收办法》确定为2010年市法制局规章修订项目。      7.坚持深化房改,推进旧城改造步伐。加大对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力度,对个别企业集资建房违规出售问题进行了处罚;组织对57家集资建房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加快解决单位公房出售中的遗留问题,集中解决了一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房改办证问题;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已有31个,共占地2410亩,涉及24300户居民,需拆迁各类建筑物约193万平方米。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已有3个项目开工建设,共计7.7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1亿元;其余项目正在办理前期规划手续。      8.坚持打造数字房管,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初步完成了房地产企业数据采集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进一步升级和完善了房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了房屋登记簿子系统的开发工作。对“郑州市房地产网”进行了改版,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城市试点工作,并与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合作进行了城房指数14项监测指标的试算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房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加快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步伐,建立了市场运行月报和周报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信息安全风险。      9.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加快问题楼盘处置和疑难房产办证。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狠抓行业信访制度完善和责任制落实,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建立了市长电话分中心——房地产管理局服务热线室。该热线定位为电话信访平台、业务咨询平台、听取民声平台、行风投诉平台、违法举报平台、舆论收集平台。截至去年年底,共接听群众来电2.7万余人次,群众咨询满意度达到98%,投诉回复率达到100%。针对前几年出现的29个问题楼盘,主动接触群众,深入开展调查,了解群众要求,摸清了所有问题楼盘的情况,提出了解决方案。目前,已有13个问题楼盘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认真处理由于历史原因而造成的房产办证难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在《郑州日报》上刊登100期公告,为2.4万余户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针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后,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郑政〔2009〕52号),使更多因历史遗留问题而造成的群众“办证难”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0月30日在我市召开了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研讨会,我局向与会城市介绍了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主要措施和先进经验。      10.坚持市、区(县)联动,初步形成大房管工作格局。积极推行“管理前置、立足基层、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市)、区房管部门在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和市场秩序整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县(市)、区房管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克服了资金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金水区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管城区严把廉租住房“建设关、入口关、管理关、退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走在了全市前列;新郑市全面提高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被评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荥阳市和中牟县的廉租住房项目,巩义市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进展顺利;新密市注重加强资质管理、预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和房地产广告管理等工作,既促进了企业发展,又规范了市场行为;荥阳市举办了第二届秋季住房交易会,提高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完成了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正式更名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完成了郑州市房地产档案和信息中心、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两个新成立单位的人员招录工作。我们紧紧围绕“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印了《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13项审批业务、66个工作程序;开展了“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房地产管理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针对个别单位和职工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达到整顿纪律、解决问题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局党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09年4月份,组织了局系统103名中青年干部分两批到上海复旦大学进行了理论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增强了干部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为我局的全面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还成功举办了“红歌颂祖国,行业展新貌”红歌演唱及诗歌朗诵会和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充分展示了房管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我市房地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充分肯定,住房保障、权属登记、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居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双十佳”先进集体、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省房改工作先进单位、省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权属管理先进单位和2009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相关委局支持配合的结果,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奋斗的结果,是各房地产相关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领导和同志们,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一线的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2010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去年以来,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势头强劲,二手房交易活跃,房地产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繁重。2010年和2011年,我市分别需要建设廉租住房28.2万平方米和25.3万平方米;市区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达68个,涉及4.2万户家庭,需拆迁各类房屋面积290.59万平方米,建设、改造任务和资金投入压力较大。二是商品房投放不足的问题已经凸现。2009年,市区商品房和商品住房批准预售面积同比下降23.45%和20.38%,商品房和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分别较2008年底下降了46.19%和50.04%,商品住房累计可售房源为323.52万平方米。供需矛盾突出,极易导致房价持续上涨,超过居民承受能力和心理预期,调控压力较大。三是房地产市场继续调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去年年底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和二套房贷款政策趋紧,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受到抑制,加之上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整不充分,仍存在继续调整的可能。四是房地产各相关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还存在着违反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房地产开发,将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使用,发布房地产虚假广告,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和中介行为不规范等现象。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房地产业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客观存在着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一是,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政策基调将执行“总体稳定、有保有控”的原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推进城镇化、放宽户籍限制”,并作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时,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二是,据权威部门预测,2010年我国经济将实现更强劲、更平衡的增长,GDP将重回9%-10%的区间范围。受宏观经济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将较快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负增长的情况也将明显改善。三是,宏观经济景气上升、居民收入增加、流动性总体宽松和消费结构升级等仍将继续支撑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四是,城镇化进程加快为房地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郑州新区作为全省的“一号工程”,今年将全面掀起开发建设高潮。政府今年将完成新区公共交通等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年度投资达到410亿元,其中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5.3亿元,开发建设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到2015年,郑州新区人口将达到27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人均GDP达到8万元,城市吸纳率和凝聚力将持续增强。据初步测算,住房需求可达3600万平方米左右,发展潜力巨大。      从总体上来看,2010年我国经济将持续复苏,虽然政策的收紧会在短期内给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不会改变行业持续上升趋势,房地产市场仍将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因此,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房地产相关业界人士要充分认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审时度势,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投放为重点,以郑州新区快速发展为契机,以规范开发经营行为为关键,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对实现“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思路      以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12月14日常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保民生、抓创新、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着力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打造民生地产、和谐地产、健康地产。      (二)主要目标      ——经济适用住房年内新开工15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向社会公开供应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新开工15万平方米,筹集1000套实物配租房源;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成立业主委员会50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5亿元。      ——加大住房货币补贴力度,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符合条件的“无房老职工”,在年底前将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完成非住宅租赁管理450万平方米,完成私有房屋租赁管理40000户。(三)工作措施      1.抓建设,促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有新突破。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建立“郑州模式”的住房保障体系,打造民生地产。2010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列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件实事”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拟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提高6元;进一步改进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由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调整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并重;按照“市级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完善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体制,市级在抓目标、抓协调、抓督察上下功夫,区级在抓落实、抓建设、抓管理上出成效。各区政府年内都要完成一个廉租住房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土地征用工作,并提前介入辖区内廉租住房在建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和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启动资格准入,扩大建设和供应规模。试行限价商品住房制度,采取限销售价格、限户型面积、限供应对象的办法让广大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买得起住房。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高新区、经开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解决“夹心层”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维护其居住权益。为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为“2010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建保〔2009〕295号和豫政办〔2009〕154号文件精神,把棚户区改造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棚户区改造要以管城区为突破口,按照三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抓紧编制并公布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实施意见,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      2.抓调控,促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有新成效。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实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稳定市场预期,打造和谐地产。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探索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管理机制,促进项目建设,加快市场投放,稳定住房价格。开展郑州市居民住房现状和需求调查,编制2010-2012年和“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各类住房的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实现住房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优先保证郑东新区建设,支持城中村、旧城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低碳”住宅发展。      3.抓监管,促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有新举措。严格落实《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范预售资金使用,防止出现新的问题楼盘,打造健康地产。加快出台“存量房经纪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和“交易资金托管办法”,制订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加快建立开发企业诚信系统和退出机制,积极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查处。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和曝光。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销售价格管理,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以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为切入点,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数据库,逐步完善全程监管和服务制度。房地产各相关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要切实履行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投放。      4.抓规范,促管理,物业服务要有新局面。加快出台各种规范性文件,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认真贯彻《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项目承接验收措施,加快建管分离步伐;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培训和监管,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推行阳光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业主委员会组建步伐,规范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加快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市、区、街道物业管理三级联管机制,健全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一体化”建设措施及考评体系;对老旧小区和无主管楼院采取专业化企业进驻、后勤式管理、业主自治和社区介入等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覆盖率;加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增设缴存网点,方便业主自行缴存;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抓整合,促应用,数字房管建设要有新成果。加快建设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对房地产开发和住房制度改革等子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开发住房保障子系统,提高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对房地产企业的全过程监管;积极研发设计“郑房指数”数学分析模型,建立科学的指数研究体系,更准确地反映房地产市场走势,为领导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依据;完善房价分类统计和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继续推进我市房产档案馆筹建工作,争取尽快开工。      6.抓危改,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有新发展。加大协调力度,落实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积极推进财政全供单位、差供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住房货币补贴工作。按照“以房改带危改,以危改促房改”的思路,充分发挥企业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促进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和独立工矿区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更好地发挥与住房货币补贴政策的优势互补作用。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工作,重点配合地铁、高架快速通道和其它重点工程安排一批旧城改造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7.抓整治,促稳定,问题楼盘处理和疑难房产办证要有新进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避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和信访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把信访评估报告作为我市房地产政策制订、项目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继续发挥“房管服务热线”和“局长信箱”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办理时限,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楼盘“领导包案制”和 “目标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新的突破;继续开展房地产项目风险排查工作,防止出现新的问题楼盘;积极贯彻落实郑政〔2009〕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加大力度,解决好房产交易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8.抓服务,促行风,队伍建设要有新水平。继续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机遇。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房地产企业经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继续推出2010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如:市区增设一处二手房交易服务分中心,启动存量房交易监管,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市场消费和政策法规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意识教育,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巩固作风纪律整顿成果;落实和完善市区与各县(市)、区联动的行风建设机制,使房管系统在行风民主评议中的位次不断前移。认真落实《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督查审核制度》,加强督办、催办和事后复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继续做好“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高端培训制度,拓宽培训渠道;完善人才派遣制度,加强全员业务能力考核。      9.抓联动,促合力,大房管建设要有新格局。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市)、区房管系统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强化物业管理“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和住房保障“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实现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对各县(市)、区房管系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上下工作同步;加强系统内部信息交流,互通做法,共享经验,促进整体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房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6月底前实现与市局系统联网、数据传输和共享;积极引导县(市)、区采用市局房管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系统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2010年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集聚合力、共谋发展,为房地产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三化两型”新郑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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