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精神,根据市房管局党委2009年承诺为民办理十件实事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为让广大低收入家庭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市房管局于2010年元月13日正式启动了第二批415套实物配租房源的申请登记工作,经过计分、公示等环节,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安排在春节前进行选房。 为切实做好该批房源的公示、计分轮候、选房等工作,市房管局已经拟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以确保此次房源分配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同时,需要提醒广大低收入家庭在申请报名登记之前应特别留意以下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 1.本批房源是按照属地管理方式进行分配,
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报名登记,如本辖区内无房源的,此次暂不能进行报名登记。 2.由于当前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仍然有限,因此此次报名登记仍
仅限于持有《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 3. 申请本批实物配租登记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向户籍所在辖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
书面申请。 4.此次申请报名登记时间较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需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报名登记,
截至时间为元月19日。
郑州市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分布情况 一、房源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房源套数 | 所在行政区 | 备注 |
1 | 湖光新苑 | 中原西路北、湖东路东 | 120 | 中原 | |
2 | 珠江荣域 | 郑密路西、张巍寨北路南 | 12 | 二七 | |
3 | 宏鑫花园 | 兴华南街西、郑航北路南 | 20 | 二七 | |
4 | | 二七区(自筹) | 9 | 二七区 | 回购二手住房 |
5 | 瑞达路启明小区 | 高新区(自筹) | 10 | 高新区 | |
6 | | 经开区(自筹) | 14 | 经开区 | |
7 | 东城花园(经济房廉租房小区) | 登封市(自筹) | 30 | 登封市 | |
8 | | 巩义市(自筹) | 10 | 巩义市 | |
9 | 千万间小区 | 中牟县(自筹) | 190 | 中牟县 | |
合 计 | 415 | | |
二、分配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方便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生活、就业等需要的原则,此次房源分配只接受房源所在行政辖区内,且持有《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报名申请登记。
三、时间安排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第二批房源申请、计分、分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 申请本批实物配租登记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向户籍所在辖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报名登记时间 申请登记工作自房源公布之日起正式启动,至元月19日截止本批房源报名登记,逾期未向房源所在辖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实物配租房源配租资格。 (三)计分工作 元月20日—22日,各县(市)、区完成已报名登记家庭的计分工作。 (四)计分情况公示 计分公示自元月23日起,至2月6日公示结束。 (五)入围家庭选房工作 选房工作自2月8日起开始。
四、其他情况 巩义市、登封市和中牟县所属房源由各县(市)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进行具体安排,并将选房分配结果报市廉租办备案。
五、联系方式 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中心大厦 16楼1606室
电话:67889090 中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原西路160号附2号中原区房管局2楼 电话:67614872 二七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航海路与郑密路交叉口附近齐礼阎中街95号楼1楼 电话:68889275 高新开发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科学大道61号高新区房管局2楼 电话:67985381 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经北一路10号院经济开发区房管局407室 电话:66783503 巩义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滨河路26号楼滨河花苑13号楼1、2单元 电话:64566125 登封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登封市中岳大街68号前楼3楼 电话:62832501 中牟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牟府前街中段西侧 电话:6216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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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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