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郑州市市区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工作将于
2009年12月5日开始,于
2010年1月15日结束。 凡属市区范围内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于
2010年1月15日前携带
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
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年审登记。 特别提醒:
凡在年审期间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保障资格。 市内各区廉租办年审咨询电话: 金水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3979622 二七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8889275 中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7614872 管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6227514 惠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3639393 高新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67981399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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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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