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审核工作从12月 5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
年度审核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房管局联合组织实施,市内五区、高新区民政局、房管局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负责年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一)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向社区领取《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数,住房和收入情况。
(二)各社区负责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在《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街道办事处。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社区核定继续享受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核查比例要达到50%,在《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逐户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五)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区上报的《郑州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审核后,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媒体或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确认为2010年度续保家庭。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郑州市低收入救助证》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年度复核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低收入救助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检查力度,确保12月中旬前完成2009年7月底前核发的《郑州市低收入救助证》复核工作。各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及早介入,实行交叉作业,确保按时完成年审工作任务。
(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接受户籍所在地社区的管理,必须参加年审,否则将取消廉租住房补贴待遇。
(五)坚持定期审核制度。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保障户每年主动重新申请一次,接受核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确保年审工作按目标要求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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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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