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9-10-27 00:00  
      10月1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我局起草的《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交会议进行讨论。王万鹏局长就我市廉租住房工作现状,《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局廉租住房工作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完善我市廉租住房政策体系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办法》已经市法制局和市政府文电处审核,将于近期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廉租住房竣工项目4个,竣工面积2.04万平方米;在建项目14个,在建面积21.27万平方米,其中:县(市)项目4个,面积为10.45万平方米;市区项目10个,面积为10.82万平方米。      在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实物配租工作的申请、审核、配租、出售和退出等管理工作亟需规范和加强。为此,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和《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郑政〔2008〕25号),结合近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我局草拟了《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6月初先后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论界专家和相关委局的意见。《办法》于本月13日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于本月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随着《办法》的出台实施,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率将逐步提高到50%,将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居住安全、设施齐全、环境较好、租金低廉、管理有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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