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12-31 00:00  
      为贯彻施行《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我局结合实际业务制订了《郑州市房屋登记业务工作手册(试行)》,对现有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针对具体业务组织了人员操作培训。2009年1月4日起,即可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各项新业务。      新业务系统从全新的角度规范了房屋登记行为。增加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众多新的登记种类,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房屋权属关系,为人们提供了保护权益、解决纠纷的多种途径。      以后,市民再办房产证时,不仅拥有打印出来的纸质房产证,同时还拥有一个电子房产登记簿,当房屋进行交易时,我局将以“电子房本”所显示的信息为准。即使纸质房本丢了、损坏了也没大碍,不仅可随时补办,且因为电子房屋登记簿上有权威记录,不会影响到交易的进行。      此外,对于郑州过去已登记的房屋,我局将采取信息补录和原有信息转换生成的方式补建,将郑州所有房屋产权登记信息补建完整,全部入网电子登记簿,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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