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放宽二套房贷限制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12-18 00:0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近期国家采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已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不少城市商品住房成交量有所回升。当前,要坚持住房市场化基本方向,坚持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则,加大政策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相关链接  廉租房建设贷款利率下浮10%   为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举措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支持廉租住房开发建设,保障民生,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  《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办法》规定,借款人应按要求向贷款人提供有关资料;贷款申请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协议确定的回购价款;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廉租住房建设贷款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  100亿元廉租房建设补助金下达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日介绍,发展改革委日前下达了100亿元中央补助投资计划,用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等。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制,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地方资金、建设用地以及设计施工力量等建设条件,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让困难群众早日住上使用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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