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助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11-05 00:00  
信息化助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总工程师王新宇访谈核心提示:      为切实加快郑州市房地产业信息化工作步伐,贯彻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2008年5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郑政办?电「2008」82号),要求对市属的6个县(市)、上街区、高新区、经开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组建了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经过3个月的紧密部署,8月12日—15日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此次检查验收,使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认识到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有利于各县(市)、区查漏补缺,及时加强和改进信息建设,而且促进了整个郑州市房地产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开展。      恰逢其间,7月27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这不仅标志着囊括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国家层面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进一步表明了我国监管层希望通过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来加强房地产业市场风险防范。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信息:利用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来防范房地产风险日益成为我国监管层关注的内容。      一、自2002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曾先后5次下发文件,推动和规范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以完善和提高房地产业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和水平。请您谈谈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王总: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是以城市为单位,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依托房地产管理的各业务系统,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同时纳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金融等其他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其主要作用表现在:(1)信息对称,有利于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信息;(2)信息透明,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3)信息引导,有利于调整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预期;(4)信息归纳,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判断水平;(5)信息发布,有利于完善宏观调控的手段。      自美国“两房”爆发危机以来,我国楼市进入理性调整期。值此背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这不仅可以加强房地产业行政管理与服务、加大政府宏观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且也可借此契机来助推郑州“数字房管”目标的实现。      二、近几年,我国各省、市,尤其是40个重点城市均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城市房地产业发展及业务管理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系统建设,请简要介绍一下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情况,以及在全国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王总:根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和业务管理的需要,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1)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需要,对涉及房地产管理的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规范;(2)全面采集各类房地产市场及企业信息数据,同时纳入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的土地、规划、金融等其他部门信息,建立和完善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中心;(3)通过多种分析模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4)建立完整的数据上报和信息发布渠道。      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起步较早,也是最先列入建设部试点的城市之一。在“打造一流数字房管,创建优质服务平台”目标的指导下,郑州市高度重视房地产业信息化建设,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在资金上加大投入,使郑州市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逐步走上了一个良性的发展轨道。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框架体系,对内,完成了交易与权属一体化和收费一体化的整合,实现了一条龙办公,用现代化的技术打造了人性化的服务平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对外,初步实现了抵押业务与银行联网,开发了房地产企业数据(网上)采集与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与相关管理部门(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统计等)房地产市场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向前,将信息系统延伸到土地、规划及施工阶段,实时掌握市场信息及动态,同时建立了商品房预测绘管理系统,建立了楼盘表管理机制,通过企业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全程采集商品房建设与交易信息;向后,加快了历史房产档案的数字化处理进程,为加强房地产产籍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历史对比分析奠定基础;纵向上,基本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向从国务院、相关部委、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到社会公众全面的报送、公开和发布体系;横向上,完成了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数据接口,与市政府的网上办公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整体上信息系统建设日益在房地产业规范化管理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郑州市十分注重创新,在全国较早地提出了商品房网上联机备案的理念;在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中较早地成立了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有效的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首先提倡在信息数据采集与统计中与市统计部门实现充分沟通,率先实现数据“四统一”,并共同做好市场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首先将房地产信息化纳入一个城市的数字化建设工程中,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途径,并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首先开发建立了房地产企业信息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将各类房地产企业信息数据实现统一渠道、统一标准采集,并与行政审批和业务办理流程联接,数据共享,减小了企业统计负担,较好地解决了企业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问题,大大提高了市场监管水平等等。      整体上来看,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起步早、工作扎实、并且注重创新,且成效显著,目前已逐步步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通过不懈探索和创新,一方面提高了自身系统建设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也为国家建设部等管理部门出台相关的管理政策、制定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规范、标准等提供了参考依据,引领和促进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的发展。      三、2008年5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对郑州各县(市)、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此次验收工作中,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中心作为主要部门都做了哪些方面的部署工作?      王总:此次验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县(市)、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实地验收阶段。      5月28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中心召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考核表通报了第一次验收的具体要求和实地检查验收的方法。会后,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截至6月10日,各县(市)、区陆续向检查验收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并根据第一阶段建设情况检查验收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      8月6日,为确保实地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预备会,讨论决定检查验收人员、验收方案等。8月7日,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并于8月12日-15日对各县(市)、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通过实地考察,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形成最终整改意见,并提交给市政府。至此,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四、随着建设速度的逐步加快,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所发挥的作用愈来愈明显。您认为,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从房地产业务办理简单的单机版操作到目前覆盖整个城区的网络版应用,再到与整个辖区的网络互联、数据共享,郑州市的房地产行业管理实现了从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效率低下、各业务系统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效率大幅提高、信息数据全面共享、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迅速提升。比如,近两年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整合了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和收费一体化系统,使原来相对独立的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办理业务合二为一,使原来繁多交错的流程规范化、科学化,大大缩短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      (二)规范市场秩序。2005年8月,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并投入运用的商品房合同网上签订及联机备案业务系统,有效地解决了多年传统办理模式难以解决的“一房多卖”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于郑州康明置业开发公司重复卖房、重复抵押贷款、假按揭等市场问题。2007年11月商品房认购管理系统开始运行,此举进一步解决商品房供应和销售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问题,有效遏制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炒作等行为,为规范市场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三)引导市场开发与消费。2007年上半年改版完成的“郑州房地产网”,目前已成为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外公开和发布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的主要窗口之一。如网站实时更新和发布全市所有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各楼盘动态的房屋供应和销售信息、价格信息、二手房市场供求信息以及定期的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信息等,为市民购房提供了全面、客观、可信的信息参考,同时也能够引导企业合理投资和开发。      (四)保障科学宏观调控。目前,由专业的市场研究机构统计、分析并撰写的月度、季度、年度房地产市场报告已成为市政府和房地产业相关管理部门实施产业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依据。如2001年根据市场分析发现,郑州市二手房市场存在着交易量偏小、市场不活跃,难以形成住房梯次消费的格局的现状。据此,郑州市政府及时研究和出台了包括减免税费等鼓励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使全市的二手房市场迅速升温。2004年根据建设部的要求,为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开发,郑州市市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导出的数据,最终确定高档住房面积标准为144平方米。2006年以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积极利用系统生成的商品住房预售和合同备案面积分组数据加强监测,确保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房比例稳步提高。      (五)促进金融系统安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信息中心联合房产抵押管理部门与商业银行创造性地开发建立了银行信贷与房地产抵押业务信息联网系统。此举有效防范信贷欺诈,提高房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同时也缩短审批及放贷时间,简化相关流程,受到银行、管理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五、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王总:近几年来,尽管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渐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依照国家《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这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础数据采集的完整性、有效性还有较大欠缺。表现为:企业信息数据采集还没有建成一个高效、可信、实用的渠道;存量房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还不高;房屋租赁数据采集基本空白,规划、土地、金融等方面数据整合亟待加强;县市及开发区数据需要统一采集和管理。另外,2000年以前的交易与权属数据还需要规范化整理。从数据层上,按“电子数据、关联数据、分层分户图、影像数据和GIS”的层次,目前欠缺较大的是GIS的建设和运用,无法实现以图管房。      二是,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亟待提升,业务系统整合不完善、不彻底。表现在:欠缺存量房网上备案及资金监管子系统;独立运行的房改管理系统、经济适用房管理系统、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租赁管理系统尚未统一整合到综合管理系统,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集中、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平台。      三是,系统建设成果研究应用仍很不够。表现在:市场监测分析及预警预报工作目前仅限于简单的数据统计和简单分析,分析报告缺乏深度,根本满足不了政府、企业和社会以及各级领导的需要,更谈不上对产业发展预警预报;“城房指数”编制工作滞后。另外日常信息发布仅限于网站这一单一渠道,且网站建设目前处于初步成型阶段,还不完善,如“房地产论坛”栏目,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系统建设缺乏稳定可靠的来源。系统建设资金未列入市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资金计划,没有稳定的投入保障。对企业收费目前是尚未启动,外部经营没有拓展开,网站广告和市场分析报告推广与征订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在市委、市政府关心和指导下,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和协调,针对每一项具体问题,逐一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和方案,有计划地、有步骤地逐步完善和改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稳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产业长远健康发展作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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