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1月开查“出租房子不缴税”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10-09 00:00  
      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本市将全面清查私房租赁税源,实施逐户登记造册,纳入地税机关的征收管理范围。      11月1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地税局将与辖区内各办事处签订《房屋租赁委托代征协议书》,以各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集中征收税款,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税源清查,清查的重点是各大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和住宅小区。      按照规定,凡在清查时限内有房屋出租行为的,将按照规定补征各项税款。各县(市)、区地税局将私房租赁税源录入《房屋租赁税收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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