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超高建筑须经抗震审查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9-17 00:00  
      抗震设防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要全部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昨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抗震设防区、特别是重点监视防御区建筑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要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积极编制或修订抗震防灾专业规划。对列入重点设防类的建筑工程,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对超限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易燃、易爆等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要严格监管,全部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确保抗震设防质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