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销售下降 地方政府出招救市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08-09-03 00:00  
      今年以来,国内多个城市的商品房市场出现了销售持续下降态势,楼市整体呈现低迷状态。这样的发展形势令部分城市主管部门产生楼市“硬着陆”担忧。为此,部分地方政府开始着手采取一些暖市措施。  [第一招]
  放宽土地出让:刺激开发商拿地,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定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这一条款无疑给原本低迷的土地市场再次雪上加霜。
  而与这一背景对应的是,各地政府暗自“松绑”土地出让条件,一场土地市场的救市行动正在悄然进行中。
  调节供应节奏
  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南京第一个摇起大旗。2008年南京先是第一季度放缓了土地推出的节奏,淡化开竣工时间,更“断粮”一个月。
  5月4日,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第四号土地出让公告”中,仅有两幅地块挂牌。而此公告的拍卖日期是6月12日,距前一次土地拍卖整整间隔45天。
  天津和武汉随即成为跟风者。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主任余翔7月曾向媒体表示,武汉正在酝酿多种方式来应对土地拍卖寒冬,土地供应亦会面临调整。
  放宽出让条件
  南京国土资源局做出更有魄力的决策,大尺度改变并且公之于众。7月,一则南京国土资源局的工作简报挂在江苏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建议今后控制未来单宗用地规模,降低单幅地块的出让金总额,并延长出让金额较高地块的付款期限。
  厦门和福州也不约而同地选择对土地出让条件进行调整,以期挽救颓势的土地市场。在近几次的土地出让中,这两座城市均选择了下调规划中90平方米户型的比重,最低下调至50%。
  关注一级市场
  上海在此轮调整中略显稳重。它的方式是对现行基准地价进行重新评估,这样一来,土地价格将有更新的机会。
  深圳无疑是最另类的。它并没有急于把地卖出去,反倒向企业回购土地。7月,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深业金宝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土地收购合同书,收回福田梅林片区的一处土地。而后又批复了另一家房企延后开发的申请。持续疲软,包括回购土地在内的这两个方案则更显针对性。   [第二招]
  公积金调整:释放暖市信号
  8月23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经济运行会议,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条件做出一系列的优惠调整。
  无独有偶,福州、长沙、北京以及湖北等也纷纷出台了公积金新政。多位专家表示,在这个时候,各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透出一些救市味道。
  放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8月23日,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0年至30年。
  更为重要的是,住房公积金交付人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此前,辽宁八城市也调整政策,对公积金异地贷款放行。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等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协议,约定今后8个城市之间居民异地购房都将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同等待遇。
  延长贷款时限
  近日,沈阳出台政策,将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二手房提高到20年,贷款最高限额亦相应上调,并将商品房首付款比例底线降至20%,二手房降至30%,且设立50万元的购房奖励。
  7月22日,长沙也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优惠政策,其中,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湖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最近也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通知》,把新房贷款额度、二手房贷款额度、贷款条件都适当进行放宽,甚至不强调武汉户口以及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继5月北京市政府出台政策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并将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2%后,7月,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建设银行推出“无指定楼盘”组合贷款业务,使广大借款人在购买任意楼盘的项目时均能享受到组合贷款的优惠政策,并且压缩了办理周期至15个工作日左右。  [第三招]
  减免契税:降低购房成本
  为促使楼市回暖及恢复市场信心,各地相继出台了以减税、推行货币补贴及降低准入门槛等一系列积极的购房政策,以期市场重回健康的轨道。
  8月4日,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出了降低契税、延长公积金贷款时限等一系列举措,被喻为福州市政府部门的“救市一揽子政策”。
  此前,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土地、金融、税收以及开发报建等各方面提出相应的优惠政策。
  重庆市财政局8月12日公布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购买城镇住房”,凡该市农村居民,在重庆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该规定称,购房单价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计征契税。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只享受一次契税优惠。重庆市12日公布的这个通知被当地房地产商理解为政策托市信号。
  而此前,重庆刚刚出台购房税收政策,政府在减免多项房地产税费的同时,对于二手房交易税费实行补贴--二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二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在交易所交营业税时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厦门降低购房门槛政策也被称为救市强心针。从今年8月1日起,厦门市降低了购买商品住房入城镇居民户口的政策门槛,调整了普通住房标准。
  新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政策。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后,可让更多买岛内房者少交1.5%的契税。
  “这是地方政府救市的表现。”戴德梁行策略顾问部门负责人表示,入户和调整高档住宅定义标准,都是地方政府力所能及的,包括今年初福州允许外汇支付地价等政策的出台,均可视为地方政府对区域市场的一次调整和积极的回暖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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