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旧城改造暂行办法:开发商要建周转房
来源:河南日报  发表时间:2008-06-13 00:00  
      继出台城中村改造政策后,为盘活存量土地,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郑州市政府日前出台旧城改造暂行办法。  旧城改造范围包括“三环”以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按照轻重缓急,旧城改造分为三类区域:重点改造区域、支持改造区域和允许改造区域。  重点改造区域将优先进行改造。如重点工程——陇海路高架桥沿线、火车站西出口附近等地。  旧城改造以区级政府为主,市场化运作,渐次推进,并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保护,以及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进行改造。  和城中村改造相似,旧城改造依然强调要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商要建设部分小户型简装修住宅,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出租给辖区政府,由区政府统一管理。  据悉,考虑到拆迁安置工作的复杂性,为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优惠政策,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项目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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