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郑州市人民政府
· 郑州政务服务网
繁体中文
登录
查询间隔10秒!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民意调查
局长信箱
在线访谈
网上办事
开发企业管理
经纪机构备案
房屋安全普查
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动态
正文
北京新建普通商品房控制在100平方米/套
来源:市场报 发表时间:2008-06-04 00:00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今后在北京旧城外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方米控制。 新标准对停车位设置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对于一般商品房,居民汽车场库按每10户3至13个车位设置,廉租住房不设居民汽车场库。新标准还规定,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每处不低于2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500米。长期避难场所用地面积每处不低于40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500至4000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
网站标识码:4101000023
豫ICP备202303522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