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严查房地产商虚假广告
来源:东方今报  发表时间:2008-06-02 00:00  
      昨日,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      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由郑州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组建,办公地点设在郑州市房管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房地产广告的发布内容,建立对房地产广告的公共监督平台,受理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的投诉。重点监督检查内容虚假并产生不良影响的房地产广告,定期公布房地产广告的监督检查报告。      相关:     《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实施办法》今天出台,今后,凡是含有风水、占卜等内容和"第一、唯一、首家、旺铺、热销"等夸大、含糊、不符合实际的描述将严禁在广告中出现。      根据规定,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将联合成立"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检查。今后,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严禁发布相关广告,严禁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房地产预售广告。主要包括:向购房者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尚未落实的各种价格优惠、服务标准、环境、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未按规定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在广告中,不得出现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家、尊、极、旺铺、名盘、火爆、热销、投资回报、潜力升值、最低价等虚假、夸大、含糊等具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      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机构还将定期公开发布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检查报告,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曝光及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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