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险惹争议 在地震灾难中几乎沦为“摆设”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时间:2008-05-23 00:00  
      面对灾区人民房屋倒塌后相关贷款是否一笔勾销的问题,迄今还没有一家商业银行作出正面回应,大家都在等待央行和银监会针对灾区按揭还款的指导意见。不过,关于房贷险在此次地震中究竟发挥了多少作用,引起了诸多争议。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记者从沪上三大产险公司获悉,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13种自然灾害,但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      但随着贷款买房人数的日益增多,房贷险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合同的签订中,其中一大争议便是发生“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时或“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时是否免责的问题。      房贷险曾经是贷款人办理按揭还款时所必须购买的强制险种,一度由于种种硬性的规定、费率,成为消费者和媒体抨击的对象。此后又遭遇“松绑”,一些客户选择不再购买房贷险。而此次地震是否理赔又将房贷险推上了风口浪尖,因为其在此次汶川地震灾难中,几乎沦为“摆设”。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因地震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房屋损毁的,银行与贷款人的债务关系不会因此解除,贷款人仍须还清余款。如果贷款人拒不还贷,可能会被银行划为坏账,但贷款人的信誉将受影响,日后将无法再从银行贷款。如果房屋损毁,贷款人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则有权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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