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至12% 个人受益多多
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5-09 00:00  
      今日,从北京住房管理中心获得最新消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392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缴存上限。 5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正式下发《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总经济师介绍,此次将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符合公平原则。同时,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上限,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能力。  据了解,此前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2166元。此次新通知,直接将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统一上调为12%,对于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调整为2392元。  本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对于开通了公积金账户的个人而言,获益良多。  其一,由于个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为税前扣除项目,因此,公积金缴纳比例的提高,可以部分降低发放工资所扣除的个人所得税。  其二,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增加,对于缴纳公积金的个人而言,意味着将来因买房、翻建等用途可取出的可用资金增加;意味着退休后可取出的本金及利息增加(公积金账户中的利息不扣利息税)。据测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以 “两限房”每平米6000元,收入按2007年北京职均工资计算,双职工家庭年平均累计住房公积金占90平米住房总价的比例可以由2.36%提高到3.54%。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20%,贷款43万,年限20年,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后,双职工家庭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占月均还款额的比例可以由37%提高到55%。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测算,以目前五年期以上公积金利率5.23%、普通的月缴存额8%计算,贷款期限20年,只要月缴存为355元,就可以贷到最高额度的6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的,只需要月缴存300元,即能贷到60万元。  同时,“伟嘉安捷”贷款服务机构认为,随着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提高,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职工住房贷款的可发放金额也相应增加。但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的上限相对于众多贷款购房人面前的高价房屋而言仍然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建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考虑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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