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发布消费警示:购房警惕"排号费""诚意金" 买房表"诚意"当心钱被黑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4-24 00:00  
      楼盘还没开工,开发商搞活动收取排号费、诚意金、预约金等各种费用,会不会有风险?  昨日,郑州市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房警惕“排号费”、“诚意金”等费用是开发商巧立名目的“圈钱”方式。  【现象】  购房“排号费”投诉增多  昨日,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专门召集媒体,发布关于购房交“排号费”、“诚意金”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房警惕“排号费”、“诚意金”。  在该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消费投诉电脑记录显示,市民牛先生4月16日向位于郑州市经七路的一个楼盘交了1万元诚意金,拿到的VIP号为121,交钱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认购书。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房地产管理所赵海宪说,从2月份至今,他们已接到近20起类似投诉,都是涉及消费者购房被先收取排号费、诚意金等,迟迟见不到楼盘开发,消费者遭遇退费难。  【提醒】  “排号费”是巧立名目圈钱  长期负责处理房地产投诉的赵海宪说,收取排号费,对于前期急需资金的开发商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圈钱”。  但作为购房人的消费者,在交钱前一定要问清楚这些问题:楼盘如果一直不开盘,没有买上房,排号费该如何退?多长时间内退?退费有无障碍?如果能买到房,排号费又将做何用途?是原额退还?还是充到首付款里面?等等,消费者最好拿到开发商对这些问题的书面回答。  根据接到的消费投诉,赵海宪分析,很多收取“排号费”、“诚意金”等的开发商,这些楼盘多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而消费者即便交钱,排上号不一定能买上房。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警惕“排号费”、“诚意金”。  【律师】  没预售证所有房屋预约收费都违法  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采用提前放号等手段来炒作尚未开盘楼盘,有律师认为,这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行为。  很多市民由于弄不清定金、订金、诚意金、排号费等各种收费名称的区别,以至于给自己带来不少的麻烦。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昌中说,一般情况下,定金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一旦违约,对方可以不退。而订金、诚意金、排号费则还有可能退回。  “不管是排号费,还是预约金,只要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有的预约收费都是违法的。”詹昌中说,房地产开发商收取排号费是销售房屋的一种方式,只要以后能抵做房款是可以收取的。但房地产开发商收取排号费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房屋销售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的。消费者交纳排号费时,并没有与开发商建立任何合同关系,该费用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前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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