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没开工,先收排号费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4-24 00:00  
      美其名曰“诚意金”想退不容易,工商部门为此发消费警示      王小姐向某楼盘交了“诚意金”,可是等了半年多也没见楼盘有开工的迹象,退“诚意金”要求被拒后,她投诉到了工商部门。昨日,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提醒消费者,楼还没盖,先交排号费、诚意金、预约金等预定费用存在风险。  投诉:交了1万元“诚意金”,想退钱时碰钉子  王小姐说,去年她看到某小户型楼盘的宣传后很动心。“当时说交1万元当2万元,还宣传了房子配套设施多完美,我就交了。他们写的是‘诚意金’。”半年过去了,她的“完美”楼盘一直没见动工,家中有事想用钱就去找开发商退钱,可遭到对方直接拒绝。这时她才发现交钱时自己根本就没问什么条件下能退,遂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调解才拿到自己的钱。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工作人员介绍说,2月份以来他们已经接到了20起类似投诉,有的是认为房价可能要降,想缓两年再买房,还有的人是看着开发进程缓慢而放弃购买,想要退定时发现自己都没搞清楚交的这钱到底算什么。  该工作人员说:“收取排号费,对于前期急需资金的开发商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融资。”他提醒消费者,大多数新楼盘还没“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铺天盖地进行宣传,接受预约下定单,买房者就算交了钱也未必能买到房。消费者交钱时要做到心中有数,首先要与开发商约定好,如果没有买上房,排号费该如何退?多长时间能退?另外,如果如愿买到房,排号费又将做何用途?是原数退还,还是充到首付款里面?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明白消费。  说法: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任何预约收费都违法  “不管是排号费,还是预约金,只要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有的预约收费都是违法的。”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昌中指出,房地产开发商收取排号费是销售房屋的一种方式,以后能抵作房款是可以收取的。消费者交纳排号费时,并没有与开发商建立任何合同关系,该费用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前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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