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7月启用"电子房本" 房屋预告登记杜绝一房两卖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4-01 00:00  
      怎样证明一套房子是你的?一般情况下,市民判断的依据是房产证,将来,判断时最重要的依据将是房屋登记簿,也就是“电子房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郑州正在对房地产登记规则进行梳理,明确登记机构职责、登记日、预告登记等方面的内容。今年年底前,全国都要实行房屋登记簿制度,并全国联网。      “电子房本”由房管局保管      根据新的规定,房屋登记簿是判断房屋归谁以及房屋有关情况的根据,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登记簿上记载有房屋自然状况、房屋所有人、交易、处理等情况,在电脑上就可以查询,所以也叫“电子房本”。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个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簿是统一的,如果在郑州购房,房屋登记簿就由郑州市房管局管理。房管局会根据登记簿上的内容,再给购房者发放一个登记证或房产证。      从今年7月1日起,出售房屋或二手房过户,都要持相关证明、交纳相关费用,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而在7月1日之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否要进行电子登记,房管部门下一步将出台具体措施进行规范。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两卖”      根据要求,房屋登记簿上记载有房子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部分。“市民查询房屋的具体信息,将更加方便。”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只要在“电子房本”上输入房主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或者房屋具体的位置,就能看到房子的所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房屋登记簿制度后,房屋交易时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房屋就不能再卖给其他人,可以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现象。      有关负责人举例说,牛先生交定金要买一套二手房,结果等凑好钱办手续时,房主说别人掏钱多,卖给别人了,或者房价上涨需要多掏钱。而如果有了预告登记制度,牛先生就可以要求卖房人申请预告登记,这样房子就不能再卖给其他人了。      同理,买开发商的房子时,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预告登记,这样在房价上涨过快时,就可以防止开发商在此期间恶意撕毁合同,赔偿双倍定金给“前业主”,再高价卖房,从而维护购房者的权利。       共有产权有了明确规定      车库、会所等小区共有部分的产权以及共有产权房分割问题,是目前房产登记领域争论的焦点。即将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对此也有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将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物业服务用房、依法可以登记的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共有部分一并申请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但不发房屋权属证书。      对同一套房产有多个权利人共同拥有的情况,如果登记簿记载有共有人不得分割共有房屋的约定,其中一位共有人提起房屋分割转移登记申请的,登记机关不能办理。共有人如果要分割房屋,须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文件。      房产交易要查“电子房本”      其实,方便市民查询的“电子房本”,主要还是为了保障房屋交易的安全。今后,对于房屋产权登记来讲,“电子房本”将成为唯一标准,现在的房产证的作用也将被“电子房本”取代。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购房者,一定要改变以往的重房产证、轻登记簿的观念。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一定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登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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