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体系配套政策启动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3-25 00:00  
      税收政策出台可能稳定地方政府及开发商对发展保障性住房的信心。其预料,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针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    种种迹象显示,围绕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的相关优惠性政策正在出台。  3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出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一系列通知。其中,《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还指出,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规定,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是目前国内首个就保障性住房发布的减免税的相关文件。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在税收上给予相关保障性住房实际上在地方已经有所试验,但国家正式颁布相关文件说明政府期望通过税收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这与今年温总理在住房保障体系方面的阐述相符。  分析人士认为,税收政策出台可能稳定地方政府及开发商对发展保障性住房的信心。其预料,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针对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  “从建设部改组来看,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设将会成为新一届政府工作当中的重要内容,而建设部、国税局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正式拉响了这个号角。”该分析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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