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3月1号起实施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2-29 00:00  
      今天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3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这一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市的物业管理,加快物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郑州市的物业管理从1995年开始起步,13年来,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物业管理在实践中曾出现一系列问题。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各主体的法律关系不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损害了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将有效的改善目前物业管理市场的环境,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新闻发布会上,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将在年内尽早制定物业管理的配套文件,对于物业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监管,物业服务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出台管理办法,使物业管理的政策更加便于操作。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市将成立郑州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市区要成立物业管理小组,办事处要成立物业管理相应机构,全面健全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同时,各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在2010年年底之前,使我市的所有住宅小区全面实施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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