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廉租房申请门槛提高
来源:郑州房地产网  发表时间:2008-02-26 00:00  
       我市昨日出台的《郑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提出,到“十一五”末郑州市要实现“两个”全部解决:即全部解决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21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全部解决城市输入微机档案的1602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年度计划》确定,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量分别为150万平方米、80万平方米、18万平方米;分别建设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15万平方米、2.5万平方米。分别安排资金10421万元、11200万元和13500万元。    在《年度计划》制定的有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中,记者发现有不小的变化:即在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年限上有变化,原来是3年即可申请,但今后则必须为5年以上才符合申请条件;另外,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原本也为3年,现在则需达6年以上;其他条件不变。  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一项上:将原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3年,变为现在的5年以上;在家庭收入上,将原来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两倍以下,改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住房面积上将原来的无住房或三口之家住房不足80平方米的家庭具备申请资格,改为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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