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鼓励各地建经济租用房 房租略低于市场
来源:房地产时报  发表时间:2008-02-19 00:00  
      小户型,面向中等收入家庭,房租略低于市场价       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近日谈到,有的地方探索建设了一批经济租用房,即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用市场的办法建设和经营租赁;房租略低于市场价格;小户型;供给对象主要是当地中等收入家庭,而且必须是自住。      姜伟新说,2008年,建设部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将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探索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具体办法。地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办法,目前主要有两种,即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      发展限价商品房,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房屋出售价格,然后从土地出让开始完全市场化,建成以后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略低于市场价出售给中等收入的家庭。      这个“略”的程度是多少,各个地方不一样,建设部也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各地积极探索。实行限价商品房的城市,在产权和上市方面的做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做法,5年后自由上市,价差部分大头由政府拿回。有的规定不准上市,要卖只能卖给政府。      “不管是限价商品房还是经济租用房,建设部门都要配合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如何加强对其调控和监管。当然,所有住房建设,都必须符合节能省地和环保的要求。”姜伟新说。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