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11-16 14:54 
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在房屋买卖中的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各类信访问题层出不穷。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执行,现行河南省2002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已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我局市场处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5月、8月、10月,组织产权处、法规处、开发处和交易中心,在住建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并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共同审核。期间,特别邀请了部分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建议。近期,我们又结合省住建厅意见,对示范文本进行修改,法规处也结合《民法典》内容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团队,对示范文本部分细节再次完善,基本形成了2014新版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我局牵头起草了2014新版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售)(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1月30日18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gjscc9999@126.com
2、联系电话:0371-67889703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情况说明
2.2014新版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3.2014新版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2022年11月15日

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立法程序,市住房保障局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将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通过局官方网站全文发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意见反馈统计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7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网上反馈意见和建议共7条。(以下修改意见序号均参照《2014 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情况说明》的编号)

建议1:对于序号 10,与其在主合同和附件中细化此处的交付条件和内容,不如在监管层面要求交付前必须竣工备案、沟通说服法院统一裁判思路,或者由更高层级的部门立法确定竣工备案文件为交付使用前的必备程序。海南省早已将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比此次附件五拟修改内容还多的版本,并未能杜绝相关问题。

建议2:对于序号 11,在 1-7 条件中不设置强制性要求,改为可填写删改内容,以避免开发企业必须作出前后矛盾的承诺; 明确开发企业不得使用临水临电交付。

建议3:对于序号 12,此次修改违背本条设定初衷。民法不保护怠于行使自身权利的人。建议恢复原状。

建议4:对于序号 7 的修改,建议取消装修价款约定,将商品房价格制定为一体价。

建议5:对于网签备案系统,建议不要设置录入合同范本后所有格式全部清除(漯河市网签系统即是将带格式文本录入后所有格式全部清除,无法显示加粗加黑等),允许开发企业录入加粗、加黑、加大字号等,否则将给开发企业带来民法意义上不提示重要条款的后果。

建议6:对于“交房即交证”的政策,建议郑州市修改预售合同范本时不加入“交房即交证条款”,推行此政策应当从政府审批层面主动服务、主动在交付时办证。

建议7:公示范本的其他内容也有诸多格式错误如换行错误、缩进错误,建议调整。

采纳2条是第2、7条;未采纳4条是第1、3、4、5条原因是涉及内容与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意见相左,第6条意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未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