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7-02 17:21 

为规范我市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的通知》及《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2日18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gjscc9999@126.com

2、联系电话:0371-67889915

3、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2026年7月2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回复

按照工作程序,市住房保障局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将《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征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意见和建议征集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8条(ID分别为88704、88707、88714、88718、88725、88728、88735、88795,其中部分内容重复)。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1.关于增加土地相关信息问题

核心关切:土地用途、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共有宗地面积、宗地图等土地相关信息。

对应回复:您反映的问题与诉求客观合理,待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再次沟通数据共享情况后,我局将再次优化完善房源码功能,同步土地相关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关于信息安全问题

核心关切:房源录入官方平台后,业主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地址等)是否会泄露?

对应回复:

(1)本《通知》第十条、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发布的房源信息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房源码数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核验平台不得将房源关联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泄露给房屋所有权人未授权的机构或平台。

(2)房源码仅包含所属区域、小区名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总层数、抵押情况、挂牌价格、受委托经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包含业主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敏感信息。

(3)房源申请核验须经业主通过“郑好办”进行身份线上确认后方可完成,权利人权益有保障。

3.关于经纪人资格证问题

核心关切:市面上持证经纪人数量不足,无法覆盖郑州在售的十多万套房源;大量无证从业人员(特别是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群体)将面临失业。政府核验是否增加了经纪人的工作量?业主核验填报业主会因麻烦而不愿意再登记?外地业主想让展示房源如何签订纸质协议?行业已经面临困境,该政策对行业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对应回复:

(1)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必须是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持证人员,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承接、办理房源核验、发布房源、签署经纪服务合同。

(2)房源赋码平台为自动核验赋码,非人工逐套核验,不会因房源量大而造成操作瓶颈;拟定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历史房源核验,时间充裕,机构可合理安排进度,不会显著增加日常工作负担。

(3)业务委托发布房源信息是通过“郑好办”APP认证实现的,业主在外地同样可以操作。

(4)通过房源验真,合规经纪机构房源真实性得以体现和背书,有助于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形成“合规机构更有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5)本《通知》并非新增门槛,而是落实现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目的是规范行业而非裁撤行业。

4.关于房源码显示信息问题

核心关切:房源码显示哪些内容?是否会让买家直接联系业主从而跳过经纪人?怎么保证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出政策是与民争利吗?

对应回复:房源码内容限于:所属区域、小区名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总层数、抵押情况、挂牌价格、受委托经纪人联系方式。不包含业主联系方式,因此不存在“扫码即可联系业主跳过经纪人”的情况,经纪人作为合法受托方的地位不受影响。房源赋码可确保群众在购买各经纪机构与经纪人等信息发布人发布房源信息时,可扫码直接扫码确认核实房源,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政策,不存在与民争利。

5.关于郑好房定位问题

核心关切:郑好房是否为官方“去中介化”平台?是否在取代中介职能?政府部门是否在与市场平台争利?

对应回复:

(1)房源核验是政府服务职能,核验平台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开展,除官网外,在“郑好房”“郑房交易网”等平台、网站进行房源核验码的全面展示;其他平台如有需要,也可申请全面展示。

(2)郑好房是经市政府批准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主办的官方平台,是为合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和群众提供的另一个房产信息发布平台,旨为推进规范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并非取代中介职能、去中介平台化或与市场平台争利。欢迎社会各界有需求的人群或机构在郑好房发布信息,共同接受社会监督。

(3)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房屋产权人有自主挂牌、与买方直接磋商交易,无需强制委托中介的权利,并非郑好房创设的新规则。

6.关于不公平竞争问题

核心关切:低佣金自媒体加入郑好房,是否构成劣币驱逐良币?

对应回复:

(1)经了解,郑好房无低佣金自媒体机构或人员的加入,也欢迎社会各界随时监督。

(2)郑好房为各经纪机构和人民群众提供展示房源与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排斥任何正规经营主体。

(3)政策导向是整治黑中介、虚假房源、隐瞒产权瑕疵等不法行为,保护合规经纪机构、经纪人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