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4-29 17:1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6〕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5月 29日16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房屋安全管理处。 

电子邮箱:fgjfac@163.com

联系电话:0371-67889710  

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

市住房保障局于2026年4月29日至5月29日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12条。经分类研究,其中采纳1条,不采纳7条,咨询类问题4条(已另行回复)。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共1条)

1.关于“付款凭证审核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建议,予以采纳。

(二)不采纳的意见及理由(共7条)

1.增设“禁止申领情形”专项条款。

2.修改“申领条件”,强化前置审核。

3.修改“审核要求”,压实审核责任。

4.增设“后续监管”条款,强化长效约束。

5.删除“优先支持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的描述。

6.适用范围中进一步明确符合申领条件的时间节点。

7.明确资金申领截止日期。

不采纳理由:

国债资金申报条件及适用范围由国家、省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市、区县(市)无权进行修改、删除和解释,市级层面仅负责按上级要求执行。2026年资金申报工作已于5月20日全部结束,今年符合申报条件但因故未申报的电梯项目可在明年继续申报。本《申领办法》主要规范已通过国家、省、市、区县(市)逐级审核并下达国债资金支持、且已履行联合审查及联合验收等手续的项目,其下拨资金如何发放的问题。

    此外,针对业主反映的违规扩建入户连廊影响采光、激化矛盾等问题,我局正在修订新的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将对入户连廊面积进行规范。《实施意见》出台后,各开发区、区县(市)在组织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时将严格把关。

(四)咨询类问题的说明(共4项)

以下问题已通过邮箱或电话予以回复,未收到回复的可致电 67889710 咨询:

1.国债补贴没有半层入户,以后半层入户怎么办?

2.是否可以理解为随时加装电梯,在这三个时间申报补助,不需要再等到明年申报?

3.支持或拥护意见一致。

4.“意见一致”具体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