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房屋安全排查、检测鉴定、房屋防汛、解危整治、幕墙安全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技术支持作用,依据《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储备工作的公告》(郑房〔2025〕1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组建郑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主要由房屋建筑检测鉴定、建筑设计、维修加固、消防技术、建筑幕墙等专业领域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家人员组成。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热衷公益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知名专家除外),具备实施实地查勘、现场作业的能力;
3.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掌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实行执业制度专业的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注册师资格(不分注册级别的,应具有注册师资格);对于有特殊专长或业绩极为突出的人员,提供经认可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和相关工作经验,可破格申报;
5.近5年内无被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三、申报材料
1.《郑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成果、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可推荐1至3名符合条件的专家人员填写《郑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至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2.组织审查。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专家人员进行资格综合审查。
3.公示入库。审查结束后,郑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库成员名单将在市住房保障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入库。
五、其他要求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住房保障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专家成员的履职情况定期优化调整专家库人员组成。
2.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等原因不再胜任相关工作的,不再保留专家资格。
3.请于2025年11月25至26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局910房间。
联系人:谢洪波,联系电话:67880107;
丁 毅,联系电话:67889710。
附件:郑州市房屋安全技术专家申报表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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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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