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房管局(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在物业管理区域推行电梯维修保险工作指导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郑州市在物业管理区域推行电梯维修
保险工作指导方案(试行)
为有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提高电梯维修响应效率和风险处置水平,保障业主乘用电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住建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及正在推进的“三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物业管理区域推行电梯维修保险试行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倡在物业管理区域创新电梯维修新模式,通过“保险+服务”为电梯快速维修提供资金保障,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电梯保险投保主体与资金来源
物业管理区域内购买电梯维修保险应当遵循业主决策、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为投保人。
购买电梯维修保险可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使用小区公共收益、业主自筹以及捐赠等资金。
三、职责分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电梯安全监管,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引导物业管理区域推行电梯保险,完善申请维修资金流程和要件,对投保人及相关业主开展政策指导。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充分调动辖区内业主参与积极性,做好辖区内电梯维修保险宣传推广工作。
投保人负责筹集保险资金。使用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购买电梯保险的,应当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依据《民法典》组织业主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约定可以采用默认表决或异议表决的,按照约定的表决方式进行。同时投保人还负责完善电梯相关资料,为电梯投保提供条件;做好拟投保电梯信息公示,确保业主知情。
承保机构负责向投保人推荐合适的险种,并与投保人签订包含参保维修事项、保费来源、响应时间、赔付责任等内容的合同。
同时承保机构还负责对购买保险的电梯建立数字化档案数据库,实现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时安全监控、风险预警、维保监测,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推行电梯维修保险,是运用市场化保险机制加强和完善电梯安全使用及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电梯维修保险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增进协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电梯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电梯维修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和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电梯维修保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动物业管理区域购买电梯维修保险的氛围;承保机构做好保险险种、保险费用、理赔渠道等相关业务宣传工作,让业主充分知晓电梯维修保险政策,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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