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5-07-16 16:10  

根据中心行政办公会会议(2025年7月9日第18次)研究决定,同意对已到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2009年购买的办公椅50把、2004年购买的桌子3台、2009年购买的桌子9台、2005年购买的打印机1台、2013年购买的照相机1台,2004年购买的沙发3台,2016年调拨的沙发1台,原值总计58390元。

根据郑财资[2019]313号和郑财资[2024]174号文件规定,按流程做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