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关于对中心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5-04-22 19:21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郑住保会纪〔2025〕4号)研究决定,同意对已到达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共198795元资产(其中,办公家具类34件(套)75667元、碎纸机3台6558元、笔记本电脑2台13600元、台式电脑21台93990元、打印设备1台1600元、计算机+打印机1套7380元)进行报废处置。根据郑财资〔2019〕313号文件规定,按程序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附件: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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