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6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学习安伟同志在听取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路云同志在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暨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郑州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郑办〔2023〕36号),认真学习研究《反馈意见》原文内容、问题清单及整改提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赵凯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局机关县处级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向局属各党组织发放巡察反馈会讲话材料、问题清单及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传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巡视巡察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于7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7月18日,8月21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依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归档,逐步完善,做到有据可查。
(三)明确分工,积极推进。中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按照“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可量化、可评价”的要求,明确整改事项,细化提出整改措施,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及台账,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4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组会第二议题传达学习安伟同志在听取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路云同志在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暨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郑州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认真学习研究《反馈意见》原文内容、问题清单及整改提示;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6月6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向局属各党组织发放巡察反馈会讲话材料、问题清单及任务分工征求意见稿,传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巡视巡察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常规巡察整改工作提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三是6月1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有效性。制定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了会议主题、实施步骤、有关要求。四是7月1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6名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2.关于“真改实改有差距。上轮巡察指出的一些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信访值班领导坚持在岗在位,因会议、公出等时间冲突的及时安排人员替班,及时接访。二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理论学习的指导;邀请省机关工委到我局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干部党建知识水平;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的通知》,整理党建应知应会题库,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测试,每季度调阅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指出存在问题,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三是对往来账项涉及城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往来账根据函询情况及时清理;对中牟县房地产管理所、旧城开发公司以及城建开发总公司3家单位发送催款函,督促尽快归还欠款;对于同力房地产策划公司、市房屋建筑公司和中房开发公司往来账项,根据往来账清理鉴证报告在履行查证程序后报市财政局研究后,根据财政局有关意见进行处理。四是督促蜜蜂张办事处尽快按照合同支付租金,首批租金已于8月28日到帐;经与二七公安分局联系,对方于8月22日同意签订租赁协议,具体细节正在协商。
(二)“履行核心职能存在不足”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4日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防范房地产业引发系统性风险”指示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二是6月14日,组织开展年度第6次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化解系统风险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7月17日在《条例》学习总结学习会议上,同时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拟提请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的文件》等。三是建立保交楼项目领导分包制度,主要结合各项目最新推进情况,选取交付难度较大的28个项目由局领导进行分包。四是明确保交楼、保交房责任处室,推动项目交付。问题楼盘专班对保交楼项目进行督导、数据统计推动项目交付;融资机制专班进行保交房工作的台账梳理和项目推动。制定保交楼项目交付时间节点,并加强督导推进。
2.关于“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缺乏前瞻性,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联合国家统计局郑州调研队对市内八区随机抽取7-10个在售项目销售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及时关注住建部、省住建厅网站发布有关房地产市场类的政策信息,及时汇总学习。随时关注本地、外地的楼市公众号、楼市小程序等,查阅各地发布的房地产市场最新政策学习。二是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份组织全市开展商品房“自用未售、出租未售”情况摸底排查工作;每月初及时从局发展研究中心了解上月全市商品房网签数据。收集上月底全市商品房的可售面积、去化周期等信息,通过对每月收集汇总的信息研究预判,对来年房地产市场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和定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商品房销售目标。三是制定《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2024年“五一”商品房促销售活动》《郑州市2024年商品房团购活动方案》,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65场商品房促销售活动,参展企业1426家,房源累计112019套,参展人员约8万人(次),意向登记成交房屋约2.3万余套。组织开展郑州市家装改造补贴现场推介会,全流程实现线上办理,首批补贴资金已发放到消费者账户。加强行业管理,印发房地产经纪、估价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督导检查;印发开展全市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通知,开展防非法集资志愿者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四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力度,动态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情况;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对接力度,沟通、协调、确认年度房地产项目投资目标;加强与市统计局对接力度,掌握房地产项目在库总数和季度全市房地产投资额度。五是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建立了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机制,并向市政府申请了相关经费保障。
3.关于“对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三批次向涉及区县(市)政府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的函》,要求各区县(市)加大项目协调力度,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局领导亲自带队赴涉及项目单位现场督导检查,详细了解项目施工情况及工程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积极协助有关方面拓宽融资渠道,针对棚改建设资金紧张的实际,积极配合市财政、发改等部门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等财政资金,协助做好棚改专项债发债申请工作。利用《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配合好项目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工作。三是召开工作调度会了解各区县(市)老旧小区改造实际进展、存在的矛盾问题,对进一步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督导推进,截止目前,各区所有项目开工率93.78%;通过多次召开水电气暖等管线单位专题协调会,全面梳理2024年改造项目中的管线改造项目清单,明确改造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责,通过不定期“三不两直”督导检查、召开问题分析会、通报各区县(市)进展情况、开展年底综合考评等措施,强化目标考核。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指挥部先后向各区县(市)政府下发督导提醒函7份,通报进展情况,提醒各区县(市)政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关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二是2024年2月1日,在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发布购房消费警示;2024年8月5日,在我局官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发布关于“0”首付购房风险警示;2024年8月20日,在我局官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发布购房(租房)消费警示;2024年8月23日,在我局官网发布租房消费警示(公布近期违规企业名单)。三是市人大已于10月18日在市人大官网全文发布《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公告;7月初印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住房租赁问题整改的通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已明确两个科室人员和职责分工,督促各县区加大对本辖区住房租赁企业的排查力度。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请示报告,寻求市委网信办对负面舆情处置处置的专业指导,提高负面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将网络舆情应对专题列入年度干部素能培训,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期短期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意识形态(舆情处置)骨干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组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专家库,并在局官网公布;指导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制发《2024年度防灾应急救援迅速响应工作方案》,健全防灾应急救援迅速响应工作领导机构,组建一支由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房屋安全鉴定企业相关专家组成的房屋安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合防汛应急演练,协调蓝天救援队对局机关防汛应急队进行业务培训;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合作协议,根据抢险需要参与市住房保障局组织的应急救援行动。三是建立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定期公告制度,规定每年底将当年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到业主分户账,并于下一年初向社会公告。对业主进行年度结息,交存时间一年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缴款时间在一年以上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6月30日对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年度结息,共结息28985.55万元。7月26日已将21861.20万元增值收益对业主进行再次分配。两次共计完成50846.75万元增值收益分配。四是制定我局《普通密码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并按照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已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对核心业务系统的权限进行梳理,区分险和低风险权限,申请使用高风险权限时进行警示提醒,并制定登录密码定期进行修改提示的技术修改方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关键时段,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廉政教育。2月5日,召开2024年度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2月23日,组织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4月16日,组织开展纪检实务微讲堂集中学习活动;5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5月13日-31日,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分批次参观局廉政警示教育室;5月31日,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赴新密古城县衙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月5日,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赴省豫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6月14日,组织召开二次警示教育会。二是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排查廉政风险、制定措施整改、完善制度机制、总结巩固提高6个阶段的以案促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面净化优化房管系统政治生态;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于5月10日印发《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规范》。三是将开展“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活动纳入廉政教育规定动作,利用重要节日、重要节点等时机开展“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局机关对警示教育室进行更新完善,将近年来局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成展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换陈旧的教育书籍,切实提高警示教育室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根据线索受理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驻局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深入每一次执纪执法办案会,帮助各办案小组推动化解问题,推进案件办理。定期督促各承办小组注意办案进度,每月案管系统准时录入办理情况;5月22日,驻局纪检组向房管局下发《关于加强群众来访接待提升工作质效的提示函》;6月4日,驻局纪检组向房管局下发《关于加强郑州市房屋交易中心以案促改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提示函》。二是在围绕系统新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纳入方案;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群众通过电话、邮箱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印发《关于对2024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于7月下旬开展了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执纪整改通知书8份、监督执纪督办单4份,采取随机抽检业务档案卷宗的方式对部分业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填写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运用监督检查登记表22份。三是要求设有纪委的局属单位,必须保证至少2名专职纪检干部;未设纪委的局属单位,必须保证至少1名专职纪检干部,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纪检工作。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现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原郑州市房屋租赁交易中心和原郑州市房产档案馆,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落实。三是驻局纪检组对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已进行立案调查,对调查完毕的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对档案馆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梳理,对已投资部分纳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完成账务处理;跟踪督促市房屋交易中心尽快完成竣工验收,目前验收仍在有序推进,验收推进效果明显,待验收完成后转入竣工决算。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局信访工作流程和标准统一处理信访事项。与市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全市物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推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全覆盖;将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完善确定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热线电话来电登记簿格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对接,办理完成后第一时间回复群众。制定代收维修资金催交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催交工作台账,通过电话催促、下发书面《催交通知书》、约谈及上门催交等多种方式加大催交力度。三是即刻清理售房广告,并对大厅内无关业务办理、公益广告外的展示牌、标语清进行清除;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大厅内的宣传公示,对进驻大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宣传、展示、公示的内容要审核把关,统一格式,务求实效。四是协调设备供应商,对自助查询机器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工作,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稳定性,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开展自助查询服务指导,并根据业务量波动情况动态调配自助服务区域的工作人员,确保在高峰时段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现场指导。
(四)“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社会工作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印发《郑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下一步加大宣贯力度,利用“郑州物业聚慧大讲堂”对各区县(市)物业管理人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物业企业进行政策培训,组织物业行业专家下基层进社区进行宣传,扩大业主组织覆盖面;结合《民法典》、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市维修资金管理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已完成了修订评估和对《办法》修改建议。向上级司法部门提出了申请,争取尽早列入立法计划。二是按巡察要求修改完善《郑州市人才公寓考核办法(试行)》,并按修改后的考核办法于8月底对各区工作进行考核。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人才公寓租金进行了评估,向财政局提交了《关于确定我市人才公寓租金指导价格的报告》;7月16日发布了第二季度郑州市住房租赁价格动态监测季报,指导运营单位参考二季度郑州市中心城区住房租赁价格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三是对照“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报派驻纪检组审核,通过后上党组会研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并如实做好记录。四是制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实施步骤、有关要求;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对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印发《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对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进行分工。五是6月14日,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内容;7月9日印发《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性、总体要求、调研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各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各中心组成员的年度调研课题及调研进度进行初步汇总,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完成中心组年度调研任务。
2.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局属三家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党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印发了《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中期调度方案》,通过调度督导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二是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已完成支部换届选举,郑东新区服务中心党组织书记已任命,保障和租赁中心为副县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由市委组织部任命,我局已配备党组织副书记,待党委配备到位后及时督促换届。三是5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会上通报了局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赵凯局长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6月14日,组织召开二次警示教育会,会上通报了局系统5名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赵凯局长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组成员落实党建责任;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其他局党组成员也分别到所分管的单位上党课。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管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党组织书记评议结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按照市委直属机关纪工委通报情况,对涉及人员进行通报。
3.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问题楼盘专班临时党支部参加党务知识培训,强化党支部工作能力;调阅问题楼盘专班临时支部组织会议记录本,规范党支部生活。二是邀请省机关工委到我局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重点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规范党支部组织会议记录本,明确“三会一课”流程、内容,同时每季度调阅党支部组织会议记录,指出存在问题;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中期调度方案》,各党支部书记针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三是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动态管理,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做好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局属各单位也完成了集中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规定,规范选人用人方法和程序,坚持边巡边改,在规定时间完成干部选任工作。三是7月31日,组织召开人事工作及选人用人整改推进会议,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各级关于选人用人、干部监督管理、干部档案人事政策及市委组织部的相关培训课件,并对专项检查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四是2024年7月中旬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未进行试用期考核的干部进行重新考核。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汲取支部书记述职雷同教训,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持续抓好常态化机制建设,通过学习先进经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需要,研究形成一套制度。同时,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加强制度学习、严格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三)着力推动成果转化。发挥巡察整改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推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88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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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30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28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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