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08-03 16:47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评定和推荐工作,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创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标准,规范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人员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物业服务企业,市物业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评定和推荐工作,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创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标准,规范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人员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条件

       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从事物业管理十年以上,推荐单位实际从事物业服务项目时间不低于五年且在管项目获得过市优以上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称号;

       (二)曾经取得过物业管理师资格(或考试合格);

       (三)热爱物业行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四)熟悉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流程和创建标准;

       (五)有参加专家评定工作的时间;

       (六)所在公司或所管理物业项目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二、调整方式

       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推荐1至3名人员报名,市物业管理协会可以推荐两名人员报名。

       符合入围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进行专家成员资格培训,培训后进行资格测试。

       原专家库成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后,直接进入培训、测试环节,原专家所在单位继续推荐原专家库成员的,不允许再推荐其他人。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10日。

       (二)报名地点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联合大厦716房间。

       联系人:夏卫刚      联系电话:67889731

       报名人员需填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专家成员推荐表(附件1),提供第(一)(二)项资料。其他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由我局负责核实。

       四、入围方式

       此次专家库成员共计四十名(其中设施设备管理方向十二名),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入围。同一推荐企业推荐的新人员有两名以上入围的,取成绩较好的入选专家库成员。

       入选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凡是虚构工作经历、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五、专家应用

       (一)参与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工作。

       (二)参与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示范项目创建指导工作。

       专家库成员参与上述工作时,由主管部门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参加人数和名单。

       六、有关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优先推荐本单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员工参加示范项目专家库成员评选,并对其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原专家库成员要借此次调整机会,再学习再提高,珍惜专家资格荣誉,为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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