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时间:2016-12-11 08:55  

   

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严格执行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我局将组织现场检查督导工作。 

   现将《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2. 《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统计表》 

   附件1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16〕144号)、《关于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监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认真履行责任,保证限购政策的有效执行,制定如下检查实施意见:一、现场检查内容现场检查人员对照《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对被检查单位执行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细则规定,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义务,通过查询系统查验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并由企业在《申请表》中签署承诺。(三)对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将购房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与《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四)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二、抽查内容现场检查购房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材料复印件,对存在问题的材料,检查人员复印带回;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1%的比例抽查,填写《现场检查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统计表》,周汇总并函告相关单位查验。三、问题处置:现场检查人员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填入《现场检查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统计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人员需每日报告情况,并汇总报局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处理。为方便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局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fdctkldxz@126.com,作为各单位日报材料接收邮箱。四、检查安排检查工作由局房地产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郑州市市内五区的检查由市房管局负责: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负责检查中原区和二七区;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负责检查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存量房资料的核验和抽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检查和抽检。五、检查范围所有在售楼盘,重点检查网签端口日签约量超过10套的楼盘。六、检查方式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 

  附件2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统计表被检查项目: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论
1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住房限购政策 
2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重点查已签约网签合同的资料配套情况) 
3查询系统查验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重点查已签约网签合同的查验情况和查询人资格) 
4企业在《申请表》中签署承诺(重点查已签约网签合同的承诺完备情况) 
5居民家庭提交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印章(重点查已签约网签合同的资料完备情况) 
6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加盖有社会保险机构缴费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缴费清单(政策落实情况) 
7《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重点查已签约网签合同的资料完备情况) 
8项目签约套数 
9抽查套数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方案.doc
附件二: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情况现场检查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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