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房产广告管理 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时间:2013-01-07 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提高房地产广告市场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开发企业服务质量,近日,我局广告管理办公室从内建立制度,制定操作规程,提高工作素质,对外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我局广告办从人员管理、工作职责、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合、规范;建立了业务办理、档案管理、考勤、廉政、信访接待等五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房地产广告营销方案核实、房地产广告内容核实、房地产广告内容监督、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投诉受理、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和公示、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统计分析等六项重点工作的操作规程。
      广告办严格按照规定,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管。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者必须对房地产项目主体及有关事项作真实、客观、清晰、明白地表述,不得含有虚构和夸大的内容,必须在广告中注明法律、法规要求注明的事项和内容,不得在广告中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现的内容;二是积极履行职责,大力规范房地产广告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经营秩序。在规范房地产广告主体资格方面,应重点查处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具备出售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广告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擅自发布房地产开发项目户外广告的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转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三是要严格按照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专项检查时的要求,及9月份市物价局和我局联合在康桥?溪山御府组织召开郑州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的要求,对开发企业的售楼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售楼说明书、宣传单、项目效果宣传图中是否存在对相关房产项目的面积、位置、价格、环境、配套设施等作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问题,杜绝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广告办将通过专项检查、适时抽查等方式有重点地对全市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职,不断提高房地产广告市场管理水平,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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